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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方大特钢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方大特钢:方大特钢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07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变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 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111,883,433.80 -3.01 18,864,152,096.23 -4.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138,026.97 -91.34 188,995,525.23 -6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8,947,203.12 -122.88 153,453,405.54 -73.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1,449,508,555.97 -36.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91.85 0.08 -69.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91.54 0.08 -69.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8 减少3.13个百分点 2.03 减少4.6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2,033,343,193.12 19,776,506,650.27 1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9,345,854,293.17 9,218,460,277.70 1.38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2,363,810.02 32,363,810.0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4,622,390.43 76,738,715.1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60,115,175.31 -58,351,294.85 债务重组损益 1,168.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6,941.49 -4,542,980.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09,823.45 6,756,700.3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471,176.38 14,713,990.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57,851.25 2,710,007.80 合计 95,085,230.09 35,542,119.69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91.34 主要系本报告期钢材产品平均价格水平下跌幅度高于原燃料价格下降幅度,公司产品毛利降低,同时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67.79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钢材产品平均价格水平下跌幅度高于原燃料价格下降幅度,公司产品毛利降低,同时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122.88 主要系本报告期钢材产品平均价格水平下跌幅度高于原燃料价格下降幅度,公司产品毛利降低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73.34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钢材产品平均价格水平下跌幅度高于原燃料价格下降幅度,公司产品毛利降低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36.34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91.85 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69.66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91.54 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69.08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0,08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26,853,252 31.42 0 质押 577,848,335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5,820,000 7.60 0 质押 53,476,900 徐惠工 境内自然人 116,824,114 5.05 0 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26,711,675 1.15 0 无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其他 24,344,257 1.05 0 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6,347,500 0.71 0 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其他 9,595,690 0.41 0 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8,899,700 0.38 0 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7,774,983 0.34 0 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6,961,506 0.30 0 无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26,853,252 人民币普通股 726,853,252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175,8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5,820,000 徐惠工 116,824,114 人民币普通股 116,824,11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711,675 人民币普通股 26,711,67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4,344,257 人民币普通股 24,344,25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6,347,500 人民币普通股 16,347,50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9,595,690 人民币普通股 9,595,69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899,700 人民币普通股 8,899,7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774,983 人民币普通股 7,774,98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961,506 人民币普通股 6,961,50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未知。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详见下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 户持股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 户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 比例 (%) 数量合计 比例(%) 数量合计 比例 (%) 数量合计 比例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740,900 0.075 351,000 0.015 16,347,500 0.71 0 0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组合 8,495,090 0.364 912,200 0.039 9,595,690 0.41 0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610,500 0.069 109,400 0.0047 8,899,700 0.38 0 0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5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1)。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4,344,257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5%,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04元/股、最低价格为3.51元/股,均价约为3.84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3,373,091.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 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一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4-064)。 2、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5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6)。 2024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