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报告列出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未具体展示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部分,公司表示适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并说明了对未列举项目的认定原因。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未提供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也未涉及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股东变动原因。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报告表示无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显示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分别列示了2024年9月30日和2024年1—9月的财务数据,但未提供具体数值。现金流量表同样列示了2024年1—9月的财务数据,但未提供具体数值。报告还说明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