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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实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开开实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庄虔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光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上海静安甬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的上海静安甬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给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8月17日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截至目前,双方已根据有关规定完成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及工商变更相关工作,公司已不再持有上海静安甬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2、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2024年7月1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此前,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已收到上海市静安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拨付的房屋动迁补偿款2,616.77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海雷允上药业西区有限公司又收到上海市静安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拨付的房屋动迁补偿款431.729万元。上述事项对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的相关财务指标变动影响较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