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未经过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公司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也未说明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公司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未适用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也未提供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中,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的《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但本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但未适用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