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也对此作出保证。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报告未详细列出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提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为金融资产产生的损益,金额为-5,373.62万元,其中包含国科军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549.18万元、收到国科军工分红收益1,040.00万元以及减持国科军工股份产生损益-892.45万元。报告还提示,若对公司未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认定为重大且金额重大,或对列举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需说明原因。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为股。特别说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0,139,998股中有9,241,951股仍为限售股份。此外,报告明确适用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股东持股变化情况,但均标注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中,报告指出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纠纷仍在处理过程中,公司未收到其2024年9月30日财务报表,因此2024年三季度数据未包含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权益法核算数据。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显示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利润表均未经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也未经审计。此外,报告未涉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