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包含主要财务数据、股东信息及其他提醒事项,但未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变动情况。主要财务数据未具体列出,股东信息中未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及转融通业务相关数据。报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均未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公司负责人为张 Pengfei,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许琇惠,会计机构负责人为汪洪振。报告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