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样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提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情况为不适用。股东信息方面,报告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为股。前十名股东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普通股数量3,414,336股,持股比例0.85%。此外,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且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也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季度财务报表部分,审计意见类型为不适用,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未经审计)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未经审计)。报告还说明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不适用。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