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4-04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MERCHANTSBANKCO.,LTD. 二○二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长缪建民,行长兼首席执行官王良,副行长、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彭家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智华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报告并同意将本报告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的季报详见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本报告中金额币种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本报告中“招商银行”“本公司”“本行”均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招商银行及其附属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指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银金租”指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国际”指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指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信诺资管”指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银欧洲”指招商银行(欧洲)有限公司。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中使用诸如“将”“可能”“有望”“力争”“努力”“计划”“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是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集团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集团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证实为正确,故不构成本集团的实质承诺,投资者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务请注意,这些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本集团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 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2主要财务数据 2.1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人民币百万元,特别注明除外) 报告期末 2024年9月30日 上年末 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总资产 11,654,763 11,028,483 5.68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1,152,527 1,076,370 7.08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 39.73 36.71 8.23 (人民币百万元,特别注明除外) 2024年1-9月 2023年1-9月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233 53,648 435.40 (人民币百万元,特别注明除外) 报告期 2024年7-9月 2024年7-9月 比上年同期 增减(%) 2024年1-9月 2024年1-9月 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79,764 -2.51 252,709 -2.91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8,441 0.79 113,184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 净利润 38,379 0.83 113,003 -0.48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1.52 0.66 4.41 -0.68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1.52 0.66 4.41 -0.68 年化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15.68 下降1.77个百分点 15.38 下降2.00个百分点 年化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5 下降1.77个百分点 15.36 下降1.97个百分点 注: (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本公司2017年发行了非累积型优先股,2020年、2021年及2023年发行了永续债,均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此 外,本公司报告期内发放永续债利息19.7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发放或计提优先股股息。因此,计算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时,“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已扣除当期发放的永续债利息,“平均净资产”和“净资产”扣除了优先股和永续债。 (2)2024年1-9月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72.33亿元,同比增长435.40%,主要为客户存款同比多增、贷款同比少增。 (3)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7-9月 2024年1-9月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 36 81 其他净损益 45 155 所得税影响 (19) (55) 合计 62 181 其中: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62 181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 - 2.2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均无差异。 3股东信息 3.1普通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22,103户,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东,其中,A股股东总数494,536户,H股股东总数27,567户。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期末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类别 较上年末增减(股) 持有 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 质押、 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股)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 公司 境外法人 4,554,315,792 18.06 无限售条件H股 261,951 - 未知 2 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289,470,337 13.04 无限售条件A股 - - - 3 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74,729,111 6.24 无限售条件A股 - - -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325,466,877 5.26 无限售条件A股 264,972,486 - - 5 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58,542,349 4.99 无限售条件A股 - - - 6 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47,377,415 4.55 无限售条件A股 - - - 7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境内法人 1,130,991,537 4.48 无限售条件A股 - - - 8 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44,013,171 3.74 无限售条件A股 - - - 9 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96,450,214 2.76 无限售条件A股 - - - 1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524,229,972 2.08 无限售条件A股 - - -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招商银行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股份的机构,其所持股份为投资者持有的招商银行沪股通股份。 (2)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前10名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同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余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上述A股股东不存在委托、受托或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4)2024年1-9月,上述A股股东没有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上述A股股东期初和期末转融通出借且尚未归还的本公司A股股份数量均为0股。 3.2优先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为23户,全部为境内优先股股东。2024年1-9月,本公司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类别 期末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较上年末增减(股) 持有 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 质押、 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股)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境内优先股 106,000,000 38.55 - - - 2 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苏银理财 恒源融达1号 其他 境内优先股 23,000,000 8.36 - - - 3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 国有法人 境内优先股 20,000,000 7.27 - -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其他 境内优先股 20,000,000 7.27 - - - 5 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 国有法人 境内优先股 15,000,000 5.45 - - - 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国有法人 境内优先股 15,000,000 5.45 - - - 7 中银资产-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其他 境内优先股 14,000,000 5.09 -1,900,000 - - 8 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光证资管 鑫优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境内优先股 9,000,000 3.27 - - - 9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 建粤长虹1号单一资金信托 其他 境内优先股 8,570,000 3.12 8,570,000 - - 10 光大证券资管-中国银行-光证资管 鑫优3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境内优先股 7,500,000 2.73 7,000,000 - - 注: (1)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公司优先股股东名册按单一账户列示。 (2)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光证资管鑫优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光大证券资管-中国银行-光证资管鑫优3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均由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1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招商银行以“打造价值银行”为战略目标,秉承“质量、效益、规模”动态均衡发展理念,报告期各项业务稳健开展,资产负债规模稳步增长,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2024年1-9月,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527.09亿元,同比下降2.91%;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131.84亿元,同比下降0.62%;实现净利息收入1,572.98亿元,同比下降3.07%;实现非利息净收入 954.11亿元,同比下降2.63%;年化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A)和年化后归属于本 行普通股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分别为1.33%和15.38%,同比分别下降0.13和2.00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16,547.6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68%;贷款和垫款总额67,587.51亿元1,较上年末增长3.84%;负债总额104,951.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56%;客户存款总额87,326.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