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披露具体变动情况,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股东信息方面,未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及转融通业务相关数据。
其他重要事项提醒:
- 公司涉及的两起诉讼进展如下:
- 进出口合同代理纠纷:起诉中国林业物资上海有限公司及中国林业物资有限公司,索赔14,445,762.45元。长宁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并查封对方房产,案件已移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
- 购销违约纠纷:起诉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和上海科学院,索赔2,091.57万元。长宁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在一审审理中。
季度财务报表方面,报告未披露审计意见类型及具体财务数据,仅说明公司负责人及会计负责人已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