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财务数据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上年同期报表中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了调整。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 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及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三、其他提醒事项
- 公司原全资子公司航天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北长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枣阳分公司与海南极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进展: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长天科技公司及枣阳分公司支付租金损失2万元,退回已开具发票169.30734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9642万元,由极风公司负担18万元,长天科技公司及枣阳分公司负担0.9642万元。极风公司已提交上诉状。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 未披露审计意见类型及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 未涉及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