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亦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包括:
- 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财务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包括: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详细列出。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未说明。
股东信息部分: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
- 无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
- 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
- 提供了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但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未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