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内容的保证,以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保证。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列出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未具体展示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未在正文中详细说明,但提到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认定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此外,报告还分析了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报告提供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且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也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报告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报告包含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9月)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报告未提及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的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