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未提及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报告列出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未具体展示数据内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部分,报告明确标注不适用。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部分,也未提供具体信息。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但未提供具体数据,且未说明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报告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标注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且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均为未经审计,且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未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