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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081 证券简称:华盛昌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临时公告,具体如下: (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拟10.82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10.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00.50万股,预留10万股,首次授予对象为164名。 (2)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拟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59人,涉及股票规模不超过130万股,受让价格为10.82元/股。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28.40元/股(含)。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18,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4%,最高成交价为27.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380,694.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回购期限尚未届满,回购股份事项尚未实施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