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证券简称:阿尔特公告编号:2024-086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4,300,906.21 109.63% 616,744,984.06 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029,905.87 151.59% 1,241,783.74 -96.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569,015.28 144.60% 2,549,831.66 -91.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07,180,048.64 586.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46 150.29% 0.0025 -9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46 150.96% 0.0025 -96.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0% 2.08% 0.05% -1.3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327,903,104.95 3,393,892,930.83 -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426,022,206.36 2,449,755,366.28 -0.97%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806.83 -221,730.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131,581.53 3,989,997.9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806,052.02 -3,417,665.5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54,295.08 -1,043,895.3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46,445.6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56,010.91 636,459.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3,630.14 424,740.06 合计 1,460,890.59 -1,308,047.9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各项税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_本报告期 109.63% 本报告期,由于项目可验收节点较多,导致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相比上年同期均相应增加。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相比上年同期均有所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15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144.60% 基本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150.29% 稀释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15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96.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91.25% 基本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96.36% 稀释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96.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586.96% 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导致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90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57% 67,579,530 0 质押 45,329,300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71% 8,534,201 0 不适用 0 嘉兴珺文银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5% 8,228,007 0 不适用 0 林玲 境内自然人 1.39% 6,947,200 0 不适用 0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4% 6,660,583 0 不适用 0 张立强 境内自然人 1.24% 6,160,853 4,620,640 不适用 0 E-FORDLIMITED 境外法人 1.13% 5,613,330 0 不适用 0 宣奇武 境内自然人 1.11% 5,549,521 4,162,141 不适用 0 陈振宇 境内自然人 1.09% 5,430,157 0 不适用 0 谷向光 境内自然人 1.01% 5,033,400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67,579,530 人民币普通股 67,579,530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8,534,201 人民币普通股 8,534,201 嘉兴珺文银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228,007 人民币普通股 8,228,007 林玲 6,947,200 人民币普通股 6,947,200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6,660,583 人民币普通股 6,660,583 E-FORDLIMITED 5,613,330 人民币普通股 5,613,330 陈振宇 5,430,157 人民币普通股 5,430,157 谷向光 5,033,400 人民币普通股 5,033,40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4,895,550 人民币普通股 4,895,550 北京基锐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553,517 人民币普通股 4,553,51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宣奇武先生及其配偶刘剑女士为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主体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股东陈振宇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5,430,107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0股,合计持有5,430,157股;2、股东谷向光通过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1,915,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118,400股,合计持有5,033,400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持股数为7,067,715股,不纳入前10名股东和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张立强 6,158,250 1,537,610 0 4,620,640 高管锁定股 在任期间,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解锁。 宣奇武 4,162,141 0 0 4,162,141 高管锁定股 在任期间,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解锁。 刘剑 1,575,000 0 0 1,575,000 高管锁定股 在原任期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按照每年持股总数的25%解锁。 林玲 10,031,625 10,031,625 0 0 高管锁定股 报告期内已解除限售。 蓝旭俊 169,087 169,087 0 0 高管锁定股 报告期内已解除限售。 贾居卓 112,500 0 0 112,500 高管锁定股 在任期间,每年初按上年末持股总数的25%解锁。 王洪涛 0 375 375 0 高管锁定股 报告期内已解除限售。 合计 22,208,603 11,738,697 375 10,470,281 --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矢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矢崎”)于 2024年8月8日签署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矢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阿尔特矢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就共同在中国北京市投资成立北京阿尔特矢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阿尔特矢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的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矢 崎的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矢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意书的进展暨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阿尔特新能源”)与HDITRADINGCO.,LIMITED(以下简称“HDI”)经协商达成一致,签署了《ContractByandBetweenSichuanIATNewEnergyAutomobileCo.,Ltd.AndHDITRADINGCO.,LIMITED》。HDI拟向四川阿尔特新能源采购专用混合动力变速器产品(DHT),合同总金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145,100万元(不含税),产品以CBU(CompleteBuiltUnit总成件)和CKD(CompletelyKnockedDown全散件)方式交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3、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及整体投资规划,公司及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成都清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成都智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智暄”)股权,其中公司拟转让持有的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价格为0元。本次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