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1,994,588,491.64 27.56 4,926,212,263.35 25.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843,130.14 202.27 107,623,817.67 29.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9,211,245.02 158.76 85,146,835.47 41.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528,171,779.50 14.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0.0928 3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0.0927 30.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不适用 2.54 增加0.58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10,998,083,841.18 11,522,310,658.00 -4.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268,222,829.52 4,189,446,175.30 1.88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312.89 -91,588.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7,309,319.89 3,221,458.2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703,063.2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929,413.88 21,193,372.4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40,717.17 4,053,945.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7,821.20 495,377.28 合计 11,631,885.13 22,476,982.2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41.32 受合同执行周期影响,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也有所增长。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30.70 受合同执行周期影响,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也有所增长。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30.56 受合同执行周期影响,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年初至报告期末稀释每股收益也有所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158.76 受合同执行周期影响,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也有所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202.27 受合同执行周期影响,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有所增长。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7,18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29,120,356 62.50 0 无 0 王天森 境内自然人 18,000,000 1.54 0 无 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其他 5,965,400 0.51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5,889,198 0.50 0 无 0 袁李 境内自然人 4,611,400 0.40 0 无 0 丛丰收 境内自然人 4,011,200 0.34 0 无 0 沈其端 境内自然人 2,600,000 0.22 0 无 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580,100 0.22 0 无 0 彭立群 境内自然人 2,517,300 0.22 0 无 0 严娟绿 境内自然人 2,058,400 0.18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 类 数量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729,120,356 人民币普通股 729,120,356 王天森 1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5,965,400 人民币普通股 5,965,4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889,198 人民币普通股 5,889,198 袁李 4,611,400 人民币普通股 4,611,400 丛丰收 4,011,200 人民币普通股 4,011,200 沈其端 2,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580,100 人民币普通股 2,580,100 彭立群 2,517,300 人民币普通股 2,517,300 严娟绿 2,058,400 人民币普通股 2,058,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2、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3、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与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丛丰收持有公司股份4,011,200股,其中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96,000股;股东沈其端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股,其中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股东严娟绿持有公司股份2,058,400股,其中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初普通账户、信 用账户持股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期末普通账户、信 用账户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 比例 数量合 比例 数量合计 比例 数量 比例 (%) 计 (%) (%) 合计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705,800 0.23 935,400 0.08 2,580,100 0.22 0 0.00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26亿元,同比增加25.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08亿元,同比增加29.94%。2023年,公司新签销售合同92.56亿元,其中,于2023 年确认收入29.80亿元;2024年1-9月,公司新签销售合同95.32亿元,同比增加61.61%,另,已中标暂未签订销售合同23.6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公司名称由“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在煤电建设及改造方面,国家能源局在《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合理布局支撑性调节性煤电,加快电力供应压力较大省份已纳规煤电项目建设,继续实施煤电“三改联动”,稳妥有序淘汰落后产能。2024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深入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到2027年存量煤电机组实现“应改尽改”,探索煤电机组深度调峰。2024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通过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等手段,到2025年度电碳排放降低20%左右,到2027年降低50%左右。2024年8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指出,发挥好传统能源支撑和兜底保障作用,推动新能源和传统能源协同发展,积极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各项政策延续了煤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兜底保障和灵活调峰的定位,积极推动煤电行业绿色转型,促进煤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海上风电方面,各沿海省市相继明确海上风电规划,根据各省海上风电场规划及“十四五”发展目标统计,全国沿海省份“十四五”规划开工建设计划容量超过80GW,新增容量超过40GW,各省市通过海上风电竞配、直配指标等方式陆续将资源指标分配到发电集团、主机厂商或地方国企,目前全国已核准未建容量约为2,700万千瓦。 在氢能方面,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将氢能作为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要充分发挥其可再生能源规模化高效利用的重要载体作用及大规模、长周期储能优势,促进异质能源跨地域和跨季节优化配置,推动氢能、电能和热能系统融合,形成多元互补融合的现代能源供应体系;2023年8月,国家标准委与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明确了近三年国内国际氢能标准化工作重点任务,系统构建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氢加注、氢能应 用五个子体系,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氢能产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对氢能产业发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公司自开展氢能业务以来,积极承担国家、华电集团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努力打造装置开发与工程建设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