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财务数据
- 公司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原因是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要求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主要因倍泰案件追损产生的诉讼费用。
-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二、股东信息
- 无需披露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变化情况。
- 无需披露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 无需披露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