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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55,02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008,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9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2、股权激励事项 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58.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8日完成此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