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发布,报告由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对报告内容的保证,以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保证。报告未涉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认定说明,且股东信息部分未适用相关披露要求。其他提醒事项亦未适用。
报告包含未经审计的季度财务报表,具体包括:
-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
- 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
公司负责人为孙怀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王开慧,会计机构负责人为黄丹。报告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