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说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适用。报告未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重大,也未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股东信息部分未提供具体数据,但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也未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说明无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说明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并提供了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但未说明是否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