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同样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未提及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但明确指出适用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未详细列出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但提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不适用相关解释性公告。报告还说明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但未具体阐述。
股东信息部分显示,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以股为单位列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是,大商集团通过多种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截至报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85,844,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6%。此外,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及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的变化均不适用。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未提及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说明审计意见类型不适用,并提供了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及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编制单位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明确指出自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