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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条件: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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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
- 公司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最近一次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20%。
-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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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方案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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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条件: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增持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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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司未来聘任的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签署承诺书,继续履行原有的股价稳定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