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证券简称:新元科技公告编号:2024-0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4,710,403.71 -33.01% 275,280,746.33 34.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695,049.99 -27.75% -58,232,529.66 3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4,068,346.75 -45.18% -92,547,168.26 -2.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23,691,710.55 -13.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28.65% -0.21 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28.65% -0.21 36.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4% -2.11% -9.92% 1.7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13,550,155.19 1,623,850,361.56 -6.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65,489,816.81 616,422,595.56 -8.2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505,521.02 本期处置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投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8,569.63 969,608.17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土地返还款等政府补助项目 债务重组损益 5,124,424.94 5,124,424.94 对应收账款与客户达成债务重组协议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419.16 473,402.9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1,628.02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80.03 -45,240.0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771,636.94 845,186.59 合计 4,373,296.76 34,314,638.6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不适用 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增值税即征即退 321,293.86 软件产品符合即征即退政策的增值税退税,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幅度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10,885,799.64 79,480,438.63 -86.30% 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所致 应收票据 10,129,197.28 22,480,903.68 -54.94% 主要系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 736,342.19 4,122,487.23 -82.14% 主要系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到期兑付所致 预付款项 9,776,920.43 27,732,178.97 -64.75% 主要系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26,669,365.59 41,782,561.14 -36.17% 主要系本期收回往来款项所致 合同资产 9,144,196.37 6,955,634.07 31.46% 主要系销售业务应收质保金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131,428.31 45,305,362.49 52.59% 主要系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应付票据 12,566,877.96 9,393,648.00 33.78% 主要系使用票据结算采购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 73,369,624.07 108,071,441.42 -32.11% 主要系项目预收款转收入所致 应交税费 8,368,432.22 18,435,546.59 -54.61% 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22,533,296.32 45,911,483.74 -50.92% 主要系预收货款待转销项税额、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租赁负债 3,953,617.38 8,843,799.03 -55.30% 主要系本期房租支付所致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减幅度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75,280,746.33 203,990,233.02 34.95% 主要系本期橡胶加工智能输配料装备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 232,314,354.29 169,192,448.71 37.31%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 998,594.44 2,529,986.97 -60.53% 主要系产生的应交增值税附加税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 5,738,740.65 9,347,191.81 -38.60% 主要系销售人员人工成本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53,515,588.29 -24,119,415.57 -121.88% 主要系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24,097,713.96 -9,606,390.44 -150.85% 主要系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11,277.58 -2,587,489.84 448.26%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资产处置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37,376.46 74,311,820.57 -41.68% 主要系上期收到股权激励认购款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49.34 41,162.04 -94.54% 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01,587.01 11,793,192.80 -51.65% 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23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79% 21,450,873 0 冻结 21,450,873 朱业胜 境内自然人 6.86% 18,896,043 14,172,032 质押 9,800,000 曾维斌 境内自然人 3.02% 8,303,618 0 不适用 0 姜承法 境内自然人 2.84% 7,815,618 0 不适用 0 李晓明 境内自然人 2.52% 6,939,600 0 不适用 0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村尊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97% 5,435,900 0 不适用 0 宁波世纪万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0% 4,410,900 0 质押 2,000,000 李薇 境内自然人 1.42% 3,897,641 0 不适用 0 王展 境内自然人 0.89% 2,440,286 0 质押 2,440,286 闫馨月 境内自然人 0.85% 2,350,000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 21,450,873 人民币普通股 21,450,873 曾维斌 8,303,618 人民币普通股 8,303,618 姜承法 7,815,618 人民币普通股 7,815,618 李晓明 6,939,600 人民币普通股 6,939,600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村尊享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435,900 人民币普通股 5,435,900 朱业胜 4,724,011 人民币普通股 4,724,011 宁波世纪万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10,900 人民币普通股 4,410,900 李薇 3,897,641 人民币普通股 3,897,641 王展 2,440,286 人民币普通股 2,440,286 闫馨月 2,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5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朱业胜先生、曾维斌先生及姜承法先生为一致行动人;2、世纪万向系朱业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3、除上述一致行动人关系及关联关系外,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公司股东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村尊享7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435900股。 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R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 期 朱业胜 13,410,032 762,000 14,172,032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根据深交所董监高持股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张辉 37,500 9,375 28,125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根据深交所董监高持股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刘毅 46,500 10,125 36,375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根据深交所董监高持股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合计 13,494,032 19,500 762,000 14,236,532 -- --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不适用 1、朱业胜先生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7月16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1.6万股, 增持金额436.22万元人民币。 2、2024年8月14日,朱业胜先生、曾维斌先生、姜承法先生、世纪万向与新辉控股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38,471,1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98%)所享有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新辉控股行使。新辉控股拥有公司单一最高比例表决权,吴贤龙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新辉控股与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世纪万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新辉控股承诺,将在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告后1年内向公司提供6000万元的有偿借款 (其中,在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告后1个月内通过有偿借款方式向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支持),使用2亿元-5.7亿元通过不限于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参与向特定对象增发股票等方式增持新元科技股份。”截至目前,新辉控股已提供3000万元的借款。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