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ESG与央国企月度报告 政——策E春SG风与促央国E企SG月度优报质告资(产202行4情年9月) 2024年9月30日 首部指引出台,市值管理元年开启。9月24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引导上市公 司关注自身投资价值,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 开启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元年。此次指引有几大重点值得关注:1.明确市值管理定义、目标和具体方式:首次明确市值管理的定义,“指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督促上市公司提升创造价值能力和回报投资者能力导向明确。并给出并购重 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其他合法合规的七大方式,引导上市公司综合运用以上方式提升上 市公司投资价值。2.压实相关主体责任义务:董事会要关注公司创造价值和实 现价值的能力,构建合理的薪酬体系,明确市值管理工具安排,对董事长、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的职责义务都做出详细指导。3.对指数成分股公司和长期破净公司做出专门要求。涉及到的相关指数包括沪深300、科创50、科创100、创业板指、北证50等,指数相关基金和有关个股有望在政策加持下有所提振。从各行业破净个股来看,银行、 房地产产业链等相关行业破净个股占比较高。可以关注破净股中企业价值较高,被市场低估的优质个股。4.明确监管红线。引导资本市场市值管理健康发展。 政策动态:央国企市值管理体系完善,ESG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2024年9月,ESG与央国企领域大事频出。在ESG方面,发布能源转型白皮书,CCER项目公示,印发绿证交易规则,碳市场扩围方案征求意见,产品碳足迹 指南答记者问。央国企领域,发布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举行专业化整合推进会、国企改革专题推进会并部署重点改革举措。 市场表现:ESG&央国企2024年以来超额收益稳定且不断扩大。从月度涨跌幅来看,ESG&央国企近一年收益基本为正。相较于央国企与A股板块,ESG&央国企更加稳健且收益更大。ESG评级与股价正相关性急剧上升,高 ESG评级公司出现超额收益。ESG评级为AAA级近4天累计收益率为 21.92%,最低的C级为8.07%。近期高ESG评级表现显著优于低ESG评级。 产品表现:ESG表现好的产品多为泛ESG产品,央国企排名最高为易方达中证国有企业改革A。。泛ESG基金数量上升但发行份额有所回落。全国碳市场碳价进一步上涨至100元/吨左右。 估值情况:万得全A和央国企市盈率、市净率有所回升。万得全A市盈率 16.95(自2010年历史下分位数0.4006)、央企市盈率9.17(自2010年历 史下分位数0.5367)、国企市盈率8.95(自2010年历史下分位数0.2920);万得全A、央国企成交额大幅回升。万得全A本月日成交额平均为6913亿元(前值5837/去年同期7369)、央企成交额为443亿元(前值342/去年同期 320)、国企成交额为616亿元(前值460/去年同期596)。 风险提示:市场情绪不稳定的风险;历史数据推演规律改变的风险;政策理解不到位的风险。 分析师 解学成 :010-80927601 :xiexuecheng@chinastock.com.cn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0090003 马宗明 :18600816533 :mazongming_yj@chinastock.com.cn 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4070001 肖志敏 :13581725586 :xiaozhimin_yj@chinastock.com.cn 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4080004 王新月 :(8610)80927695 :wangxinyue_yj@chinastock.com.cn 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2040003 相关研究 1.【银河ESG】ESG标准化进程加快,中国ESG开启新篇章 2.【银河ESG】ESG地方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上海、北京、苏州三地区域ESG政策的新探索 3.【银河ESG】A股ESG将进入规范披露新时代 可持续信息披露指引正式发布,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4.【银河ESG】数字经济赋能ESG:全方位助力ESG可持续发展 5.【银河ESG】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纳入监管,ESG报告规范性有望进一步提升 6.【银河ESG】《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意见》重磅发布,催化ESG因子市场行情 7.【银河ESG】中特估视角下看ESG:ESG因子阿尔法属性有望加强 8.【银河ESG】厚积薄发,志存高远——ESG投资策略解析与优化构建 目Ca录talog 一、市值管理迎接新浪潮3 (一)明确市值管理定义、目标和具体方式3 (二)压实相关主体责任义务3 (三)对指数成分股公司和长期破净公司做出专门要求4 (四)明确监管红线5 二、政策速递:ESG与央国企月度动态6 三、市场行情:ESG与央国企收益表现7 四、风险提示11 一、市值管理迎接新浪潮 9月24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24〕10号),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关注自身投资价值,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 开启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元年。 我国的市值管理是在了境外价值管理理论的基础上,与中国市场实际情况相结合,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市值管理这一概念自提出以来,至今发展有20余年,经历了从概念萌芽与 理论探索,到制度建设,再到科学细化的几个阶段。 此次《指引》是市值管理的首部指引办法,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目标、方式、落实责任人以及两类重点公司都做出了明确指引与要求,市值管理元年开启。本次《指引》不仅明确了市值管理定义和目标,还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实施方式和规定,明确责任归属,要求两类公司强要求,并给出 监管红线。有几大重点值得关注。 (一)明确市值管理定义、目标和具体方式 首次明确市值管理定义,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回报投资者导向鲜明。本次《指引》首次明确给出了市值管理的定义,即“指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 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督促上市公司提升创造价值能力和回报投资者能力导向明确。 七种具体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此次《指引》再次给出七大市值管理方式,包括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其他合法合规的方 式,引导上市公司综合运用以上方式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整体来看,不同行业上市公司使用市值管理工具有一定偏好,金融板块分红和信息披露表现突出,能源和消费板块分红较高,中游制造业倾向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产业调整,泛科技行业常用股权激励、增持和回购等进行市值管理,投资者交流也更加密切。在市值管理工具的选择上,我们认为不同行业也可以根据自身行业生命发展周期阶段,结合上市公司情况,更好地选择市值管理工具。 (二)压实相关主体责任义务 本次《指引》明确给出相关责任主体义务,对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的职责义务都做出详细指导: 董事会要关注公司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的能力,构建合理的薪酬体系,明确市值管理工具安排。 价值创造是市值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内在价值的提升,体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指引》 指出,董事会应当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 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构建薪酬体系上表述积极,强调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相匹 配。《指引》指出,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鼓励董事会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指引》对薪酬体系指导整体表述积极,强调薪酬 水平与市场和个人能力相匹配,在合理薪酬体系下,预计未来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推动公司对市值管理方式进行文件明确。董事会应当结合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推动在公司 章程或者其他内部文件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机制安排。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根据回购计划安排,做好前期资金规划和储备。鼓励董事会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目前A股市场分红体量 大,但持续性和连续增长性有待提高,对于回购的运用相比海外成熟市场还不够成熟,预计未来A股上市公司在通过分红和回购提升投资者回报上将更加熟练化,规范化和市场化。 《指引》也明确了重要责任人的义务。董事长应当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异动等情况严重影响投资者判断时,应当召集董事会 研究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具体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的各项工作,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 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同时还应当加强舆情监测 分析,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回应。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通过压实相关责任人义务,能够更好地确保市值管理措施更好的实施,以达到提升企业自身价值和回报投资者的目的。 (三)对指数成分股公司和长期破净公司做出专门要求 《指引》对指数成分股公司和长期破净公司做出专门要求: 《指引》指出,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应当就市值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需要至少明确以下事项:(一) 负责市值管理的具体部门或人员;(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三)上市公司内部考核评价 方法;(四)对上市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监测预警机 制安排;(五)上市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连续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 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或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等情况)时的应对措施。 涉及到的相关指数包括包括沪深300、科创50、科创100、创业板指、北证50等,对其指数上市公司做出了更高要求,指数相关基金和有关个股有望在政策加持下有所提振。 表1:重要股指权重排名前十个股 前十大权重股 沪深300 科创50 科创100 创业板指 北证50 1 贵州茅台 中芯国际 百济神州-U 宁德时代 锦波生物 2 宁德时代 海光信息 思特威-W 东方财富 贝特瑞 3 中国平安 中微公司 恒玄科技 迈瑞医疗 连城数控 4 招商银行 寒武纪-U 艾力斯 阳光电源 康乐卫士 5 长江电力 澜起科技 爱博医疗 中际旭创 诺思兰德 6 美的集团 金山办公 珠海冠宇 温氏股份 同力股份 7 紫金矿业 传音控股 泽璟制药-U 汇川技术 曙光数创 8 兴业银行 联影医疗 安集科技 新易盛 奥迪威 9 五粮液 石头科技 芯源微 亿纬锂能 安达科技 10 比亚迪 晶科能源 纳芯微 爱尔眼科 吉林碳谷 资料来源:Wind、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措施 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包括目标、期限及具体 长期 ,相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