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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林科建:二零二四年中期報告

2024-09-23港股财报�***
泰林科建:二零二四年中期報告

建根基 筑未来 2024 中期报告 泰林科建控股有限公司 TailamTechConstructionHoldings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193) 目录 公司资料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4 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8 简明综合中期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13 简明综合中期资产负债表14 简明综合中期权益变动表16 简明综合中期现金流量表17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18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王娴俞女士(主席)王朝纬先生 蒋银娟女士 非执行董事 王良友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小燕女士黎振宇先生崔玉舒先生 审核委员会 黎振宇先生(主席)黄小燕女士 崔玉舒先生 薪酬委员会 黄小燕女士(主席)王娴俞女士 崔玉舒先生 提名委员会 王娴俞女士(主席)黄小燕女士 崔玉舒先生 公司秘书 陈小燕女士 吴嘉雯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辞任) 授权代表 王娴俞女士 吴嘉雯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辞任)陈小燕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获委任) 开曼群岛注册办事处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 CaymanIslands 中国主要营业地点 中国江苏省南通启东市王鲍镇 泰林路1号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铜锣湾 勿地臣街1号 时代广场二座 31楼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Conyers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 CaymanIslands 公司资料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律师事务所 关于香港法律: 陈冯吴律师事务所 香港湾仔 告士打道128号祥丰大厦27楼 关于中国法律: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静安区 江场三路181号 盈科律师大厦 关于开曼群岛法律:ConyersDill&PearmanCricketSquare 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 CaymanIslands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 中环 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22楼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53楼 股份代号 6193 公司网站 www.tailamgroup.com 中期业绩 泰林科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期间”)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连同二零二三年相应期间(“相应期间”)的比较数字。 业务回顾 本集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制造及销售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PHC管桩”)(为卷筒管桩的一部分)、商品混凝土 及陶粒混凝土板且已于中国江苏省南通启东市设立一间生产厂房。 本集团的PHC管桩主要以自有商标销售予客户,而PHC管桩、商品混凝土及陶粒混凝土板均主要用于建筑及基建项目。于本期间,本集团的产品主要销售予江苏省的市政项目及建筑公司。 本集团二零二四年上半年财务业绩反映出宏观及行业环境充满挑战。项目开工延期(尤其是高价值客户的项目)加之行业竞争加剧及偏谨慎的市场情绪,导致本集团产品的销量及售价有所下降。 尽管面临上述挑战,本集团仍致力实现长期增长,预期于第三及第四季度重启的项目将创造出活力,迎接未来机遇。本集团将继续专注于其制造及买卖建筑材料的核心能力,同时探索机会进行扩张及多元化。此外,本集团已采取措施缓解经济不确定性的相关风险。具体而言,本集团的信贷控制策略稳健,能够做到审慎管理接单及结算条款,确保财务安全。本集团将有效配置资源,与关键持份者保持良好合作,从而巩固其行业领导地位。 财务回顾 收益 于本期间,本集团通过于中国供应建筑材料产生收益。收益由相应期间约人民币125,400,000元录得减少约人民币56,300,000元或44.9%至本期间约人民币69,100,000元。收益减少主要由于(i)建筑及房地产市场长期放缓,行业竞争激烈,基础设施及相关经济活动处于低水平,导致许多建筑项目暂停或延期,从而削弱了对本集团产品的需求;及(ii)在接受订单时持续采用审慎方法,筛选出风险较高的项目,以便更好地控制风险。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的毛利由相应期间的约人民币15,600,000元减少约人民币9,300,000元或59.6%至本期间的约人民币6,300,000元。本集团的毛利率由相应期间的约12.5%减少至本期间的约9.2%。本集团毛利减少主要由于固定生产成本持续不变,加上销量降低及市场售价下降影响了本公司的产品定价。 销售及营销开支 本集团的销售及营销开支由相应期间的约人民币1,700,000元减少人民币300,000元或17.6%至本期间的约人民币1,400,000 元。 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由相应期间的约人民币14,800,000元减少约人民币1,700,000元或11.5%至本期间的约人民币13,100,000 元,此乃由于业务活动水平降低所致。 本期间的溢利 由于上文所述,于本期间,本集团录得净亏损约人民币4,200,000元,而于相应期间净利润约人民币1,700,000元。 银行借款 本集团的银行借款由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5,000,000元减少约人民币5,000,000元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的零。 前景 展望未来,董事会对本集团核心业务的长期前景保持信心。尽管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遭遇艰巨市场挑战,本集团仍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把握即将到来的商机,同时考量收入来源多元化及成本结构优化等方面。本集团亦将专注于提升制造工艺及设备的数字化转型,减少用人,以维持生产能力及灵活性,并确保不断完善质量控制措施及程序,从而实现最高标准的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本集团致力透过上述措施提升下半年的表现,确保未来的可持续增长及成功。 雇佣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雇用约47名全职雇员及81名劳务外包员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58名全职雇员及82名劳务外包员工)。于本期间,本集团产生的员工成本总额为约人民币6,500,000元(相应期间:约人民币7,000,000元)。 本集团一般透过网上招聘平台招聘雇员,而劳务外包员工则由一间职业介绍所提供。本集团的雇员及劳务外包员工的薪酬乃根据彼等的工作范畴、职责及表现而厘定。本集团直接向其雇员支薪,并就劳务外包员工提供的服务向职业介绍所付款。本集团的雇员及劳务外包员工(间接透过职业介绍所招聘)亦有权根据彼等各自的表现及本集团的盈利享有酌情花红。本集团向其雇员及劳务外包员工提供包括工伤及医疗保险的雇员责任保险。 购股权亦可授予本集团的合资格雇员及其他合资格参加者。 本集团的雇员及劳务外包员工因应彼等各自所属部门及工作范畴接受不同培训。培训由内部定期提供。一般而言,彼等须出席有关本集团的质量控制、环保、健康及工作环境安全政策的培训。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的所有资金及库务活动现时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管理及监控。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将密切监察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以确保本集团资产、负债及其他承担的流动资金架构能够符合其资金需求。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27,100,000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 44,100,000元)。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计息借款(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5,000,000元)。本集团所有借款都按浮动利率计息,令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密切监察其利率风险,并会在适当时候考虑透过不同方法,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管理有关风险。于本期间,本集团并无参与任何对冲活动。资产负债比率乃以报告期末的总借款除以权益总额计算。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计息借款,因此资产负债比率为零(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为2.5倍(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2倍),而流动资产净值为约人民币76,100,000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89,000,000元)。 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及借款情况载于本中期报告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18及19。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乃因市场价格(如汇率、利率及股价)变动而影响本集团盈利能力或达成其业务目标的能力的风险。本集团管理层对该等风险进行管理及监控,以确保能及时有效采取适当措施。 汇兑风险 本集团业务主要使用人民币及港元(“港元”)。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非以人民币计值的资产及负债主要包 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其他应付款项,而两者均以港元计值。倘人民币兑港元出现波动,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或会受到影响。 本集团目前并无外币对冲政策,但会密切监察相关外币汇率以管理其外币风险。 董事认为本集团的汇兑风险并不重大,因此并无透过远期外汇合约等任何金融工具对冲风险。 重大投资、收购及出售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本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圆芯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一名独立第三方台州精艺格兰科技有限公司订立买卖协议,以代价人民币15,107,500元收购3,021,500股股份,相当于浙江尔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尔格”,主要从事研究及开发、生产及销售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电力生产和传输及其他设备的冷却系统)已发行股本的5%。进一 步详情披露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的公告。该收购已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完成。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于浙江尔格的权益的公平值约为人民币15,107,000元,占本集团资产总值约5.87%。于本期间,本集团于浙江尔格之投资并无任何已变现及未变现损益或任何已收股息。本集团对重大投资的投资策略是为股东物色具增长潜力及风险调整后回报的投资机会,同时寻求策略性合作机会。本集团于浙江尔格的投资的未来前景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经济、金融、风险因素及浙江尔格所经营行业特有的市场状况。 除上文所述者外,本集团于本期间概无任何其他价值占本公司资产总值的5%或以上的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事项。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约人民币13,560,000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3,639,000元)的楼宇及约人民币10,908,000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1,055,000元)的土地使用权已获质押作为本集团借款的抵押品。 本集团借款的详情载于本中期报告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19。 中期股息 董事会并不建议就本期间派付任何中期股息(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本期间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本公司股份(“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登记于该条所指的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及╱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列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 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彼等被当作或被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董事╱主要行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