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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国十条”及基金分类点评:防范风险重于规模扩张,局部鼓励创新探索

金融2024-09-13孔祥、王德坤国信证券M***
保险“国十条”及基金分类点评:防范风险重于规模扩张,局部鼓励创新探索

事项: 9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保险业继2006年《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及2014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后第三份重磅文件,对行业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监管部门对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显示分类评价将更加突出合规风控、功能发挥和投资者获得感,避免单纯以业务规模来考量业务发展,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评价指标 国信非银观点:随着保险行业进入转型新周期,部分中小保险公司风险逐步暴露。叠加负债端变革及资产端“资产荒”等趋势,为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一定挑战。本次保险“国十条”的发布,明确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有利于提升保险公司综合竞争力。预计后续政策空间或集中于利率传导机制、资产端准则认定等方面,持续利好保险业整体估值修复。 近年来,公募基金行业发展多重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亏损较大、投资者持有体验较差。分类评价制度的修订,与时俱进且切中当前公募基金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利于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并且利于行业扶优去劣,分类评价结果良好的机构可据此获得开展业务的优势。总体来看,权益类基金管理能力较强、合规风控制度完善的机构将受益于本次修订。修订内容中还提到A类管理人可优先参与创新产品(业务)试点。当前,基金创新产品是吸引投资者的重要手段,多资产、多策略正逐步成为各家公募基金开展业务的聚焦点。分类评价制度的修订,有助于高评价的机构在创新业务层面获得先发优势。 评论: 保险和基金的风险在哪里? 1.保险:关注中小保险公司经营风险 人身险行业在产品结构调整、渠道质态转型等背景之下,部分中小保险公司风险逐步暴露。注册资金不足、负债端盲目扩张、资产端收益下行等进一步导致利差损风险加剧。尤其是“偿二代”二期之后,偿付能力普降,再加上现在整个行业负债端进入调整转型周期,以及资产端的压力增大,加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目前,监管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标准分别为: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风险综合评级在B及以上(含)。偿付能力不足的机构面临一定的发债及投资限制,因此化解中小保险机构风险有利于行业格局的持续改善。 表1:监管针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3个标准(需同时满足) 同时,部分中小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或已接近监管红线,目前约有8家保险公司已连续多年暂停披露偿付能力充足率,行业风险处置进度需进一步关注。截至2023年末,非上市人身险公司总亏损数额超142亿元,其中中邮人寿、建信人寿、渤海人寿等公司分别亏损114.7亿元、43.0亿元、31.0亿元。预计随着后续政策的推进,有利于保险行业格局的优化。我们认为未来中小保险公司或将向特色化及专业化方向发展,从“牌照驱动”到“经营驱动”,根据各自自身优势定制差异化的发展方向。 表2:暂缓披露偿付能力充足率公司梳理 2.基金:公募基金行业投资者获得感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 分类评价制度重点聚焦公募基金行业合规风控、功能发挥和投资者获得感等问题。近年来,公募基金行业发展多重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亏损较大、投资者持有体验较差。以中证主动偏股型基金为例,自2020年末以来持续下跌,显示公偏股型基金的业绩表现不佳。此外,我们统计了普通股票型基金的业绩分布,近三年以来累计亏损50%以上的普通股票型基金149只、占比23.1%,亏损20%-50%的共427只、占比66.1%、亏随0%-20%的共63只、占比9.8%,盈利0%-20%的共6只、占比0.9%。 业绩重压之下,投资者对公募基金投资热度显著降低。以股票型+混合型基金为例,其净值规模已从峰值的约8.65万亿元下降至当前的不足6.2万亿元,降幅显著。此外,基金发行更趋低迷,股票型+混合型基金月度发行规模已经跌至100亿份以下,远低于2019年至2021年的发行高峰期。 图1:中证主动偏股型基金指数走势 图2:近三年来普通股票型基金业绩分布的数量占比 图3:公募基金股票+混合型基金净值规模(单位:亿元) 图4:公募基金股票+混合型基金发行规模(单位:亿份) 政策如何影响和治理风险? 1.保险:化解机构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 本次保险“国十条”的发布,明确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延续此前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监管思路,利好保险行业中长期高质量发展。从具体内容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一下三方面:保险业风险化解、提升名声保障水平及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1)风险化解:延续严监管态势,从严把保险市场准入关、严格保险机构持续监管、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等四个维度入手,推进保险行业风险化解工作。其中,《意见》提到“健全市场推出机制。 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预计后续将结合《保险法》,引导行业有序推进风险化解。2)提升名声保障水平及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从巨灾保险、三支柱养老、健康服务、普惠保险等方面入手,提高保险行业支持民生保障力度。3)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当前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及重点领域,引导保险行业中长期稳健发展。 图5:保险“国十条”概览 2.基金: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迎全面修订 据证券日报消息,监管部门近日发布了新一期的《机构监管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其中对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进行全面修订。《通报》显示分类评价将更加突出合规风控、功能发挥和投资者获得感,避免单纯以业务规模来考量业务发展。 一是突出“合规风控为先”制度本位。将合规风控评分作为A类管理人的前置评价程序,将合规风控前置评价底线比例由10%提高到20%,将A类、B类、C类管理人的比例由50%、40%、10%调整为30%、50%、20%。 二是强化“更好发挥功能”监管导向。聚焦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促进提高专业能力、提升服务中长期资金能力、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助力推进高水平开放“五大功能”。 三是新增“重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根据评价期内重点工作部署,增加相应专项评价指标,对管理人落实监管重点工作情况加大正面激励和负面约束。 表3: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主要内容 基于上述总体评价框架,《通报》分别提出了合规风控指标、服务投资者指标、专项工作评价指标三大主要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其中,大幅提升权益类基金规模加分权重;增加逆周期布局指标,对高位发行规模较大、投资者体验差的管理人予以扣分,反之加分;对注重把握长期大势、积极发挥稳定市场作用的管理人予以加分;对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薪酬管理不符合政策导向的管理人予以扣分;对加大投资者触达面、积极宣传资本市场政策法规的管理人予以加分。 业务发展方面,《通报》指出A类管理人可优先参与创新产品(业务)试点;C类管理人原则上不得参与,并相应加大对其检查监测力度,审慎对待其申请设立子公司或新增业务资格。 如何影响保险和基金的行为? 1.保险:鼓励险资入市 负债端方面,《意见》提及多个行业面临的焦点问题,包括浮动型保险、新能源车险、境外保险等。当前行业进入转型新周期,本次政策的发布从制度层面给予行业未来发展指引,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产品及渠道竞争力。 资产端方面,本次政策提到衍生品及境外投资等领域,但整体态度仍偏审慎。预计后续险资资产政策空间或集中在新准则下资产划分等方面。如适当放宽险资投资公募基金的FVOCI认定权,鼓励险资配置ETF、FOF、MOM等资产,提高险资入市积极性。 2.基金:分类评价制度修订有利于高评价机构积累业务开展优势 分类评价制度针对公募基金行业合规风控、功能发挥和投资者获得感等方面,提出合规风控、服务投资者、专项工作评价指标,切中当前公募基金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利于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具体来看: 第一,大幅提升权益类基金规模加分权重。权益类基金是体现公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能力的核心产品之一,监管部门将其加分权重提升,意在引导管理人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权益类基金亦是增强投资者回报弹性,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的主要品种,伴随其加分权重提升,利于权益类基金管理能力较强的机构将在分类评价中获得更高评价,并有助于该类机构在业务发展中凭借高评价获取一定优势。 第二,增加逆周期布局指标,对高位发行规模较大、投资者体验差的管理人予以扣分,反之加分。直击基金管理人以规模为首要考量指标的不足。高位发行规模较大是公募基金行业此前存在的普遍问题,逆周期指标的增加,有助于公募基金行业逐步淡化对规模的诉求,引导行业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三,对注重把握长期大势、积极发挥稳定市场作用的管理人予以加分。发挥公募基金行业耐心资本功能,鼓励长期投资理念。公募基金是资本市场的核心参与方之一,鼓励公募基金把握长期趋势利于增强市场稳定性,以及吸引更多长期资金。 第四,A类管理人可优先参与创新产品(业务)试点;C类管理人原则上不得参与,并相应加大对其检查监测力度,审慎对待其申请设立子公司或新增业务资格。分类评价结果直接与业务发展挂钩,A类管理人的优势或将持续扩大。当前,基金创新产品是吸引投资者的重要手段,多资产、多策略正逐步成为各家公募基金开展业务的聚焦点。分类评价制度的修订,有助于高评价的机构在创新业务层面获得先发优势。 投资建议: 近年来,随着保险行业进入转型新周期,部分中小保险公司风险逐步暴露。叠加负债端变革及资产端“资产荒”等趋势,为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一定挑战。本次保险“国十条”的发布,明确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有利于提升保险公司综合竞争力。预计后续政策空间或集中于利率传导机制、资产端准则认定等方面,持续利好保险业整体估值修复。 近年来,公募基金行业发展多重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亏损较大、投资者持有体验较差。分类评价制度的修订,与时俱进且切中当前公募基金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利于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并且利于行业扶优去劣,分类评价结果良好的机构可据此获得开展业务的优势。总体来看,权益类基金管理能力较强、合规风控制度完善的机构将受益于本次修订。修订内容中还提到A类管理人可优先参与创新产品(业务)试点。当前,基金创新产品是吸引投资者的重要手段,多资产、多策略正逐步成为各家公募基金开展业务的聚焦点。分类评价制度的修订,有助于高评价的机构在创新业务层面获得先发优势。 风险提示: 长端利率下行;资产收益承压;保费收入增速不及预期;政策风险;资本市场大幅波动的风险;基金发行持续低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