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署(IEA)备用电源政策概览
1. 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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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低功耗模式下的强制性规定:
- 国家/地区:澳大利亚与新西兰
- 实施日期:2008年
- 强制性标签组成部分: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即时燃气热水器等
- 当前外部电源供应品最低能效标准: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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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娱乐设备:
- 国家/地区: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加拿大、欧盟
- 实施日期:不详(欧盟为2008年)
- 产品:AV接收器、便携式立体声系统、家庭影院系统、音频组件、集成立体声、低音炮与扬声器、硬盘记录器、DVD播放器、DVD记录器、VCR等
- 最低性能标准: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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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 实施日期:2010年
- 产品:电话答录机、无绳电话、电池充电器、有线电视机顶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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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 实施日期:2008年及之后
- 产品:包含备用功能的设备,如简单和复杂机顶盒。
2. 其他国家和地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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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与新西兰:
- 产品:除了已列出的设备外,还涵盖了个人电脑和显示器、家用娱乐设备、微波炉、电话、门铃、外部电源供应品、电动洗衣机、鼓式洗衣机、洗碗机、风扇、坐浴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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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 产品:个人电脑、显示器、家用电器等,并有强制性的警告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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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 采购:政府采购的项目包括监视器、复印机、成像设备、马桶座等。
- 产品:电动洗衣机、鼓式洗衣机、洗碗机、风扇、除湿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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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 执行法案:《能源政策法案》(EPACT)对外部电源供应品、电池充电器设定了能效标准。
- 其他:《执行命令12845》和《执行命令13221》,特别关注了备用功率在1瓦的设备,如VCR、DVD、微波炉、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设备、扫描仪、传真机、消费者音频设备等。
结论
国际能源署通过多种政策和标准来规范全球范围内的电子设备,特别是强调了在低功耗模式下的能效要求。这些政策覆盖了从家庭娱乐设备到办公设备,以及个人电脑、显示器等各类电子产品,旨在通过强制性和自愿性措施减少能源消耗,促进可持续发展。各国和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细节和时间表,共同推动全球能效提升和节能减排的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