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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 HOLDINGS:第三季度業績報告2023/24

2024-02-05港股财报徐***
ITE HOLDINGS:第三季度業績報告2023/24

ITE(Holdings)LimitedStockCode:8092 3rd QuarterlyReport 2023/24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主板买卖的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ITE(Holdings)Limited(“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所知及所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整,没有误导或欺诈成份,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报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目录 1概要 1主席报告 2业务回顾 3季度业绩 7董事及行政总裁于本公司或联营公司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及淡仓 7董事及行政总裁购买股份或债务证券的权益 7股东于股份、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8董事在合约中拥有的权益 8购股权计划 8购回、出售及赎回本公司股份 8竞争性权益 8审核委员会 9企业管冶 10遵守GEM上市规则第5.48条至5.67条 概要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期间,本集团的营业额约为9,773,000港元,比对二零二二年同期约11,818,000港元下跌约17%。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期间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1,328,000港元,比对二零二二年同期录得约为3,386,000港元。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期间的中期股息(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无)。 主席报告致各股东: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董事”或“董事会”),提呈ITE(Holdings)Limited(“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ITE”或“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期内”)的未经审核综合季度业绩。 目标 本集团的目标,是要成为市场上具领导地位的创新科技产品、解决方案及专业服务供应商。本集团一直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市场的智能卡、射频识别系统方案及集成服务等范畴表现卓越。凭藉专业知识、强大的研究及开发(“研发”)能力、可靠往绩及优良信誉,本集团已在业界创建领导地位,并积极为客户开发和推介创新产品及度身订造的多元应用方案。面向未来,本集团致力开发和应用基于创新、技术和卓越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及应用,以满足智慧城市的需求,为公众健康、福祉及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致谢 本人谨藉此机会,向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员工所付出的干劲和努力,以及股东、资本市场的朋友及业务伙伴一直以来的支持,致以深切谢意。 承董事会命 ITE(Holdings)Limited 主席 刘汉光 香港,二零二四年二月二日 业务回顾 本集团的管理人员凭藉专业知识、集团赋予的人力及财政资源,为股东创建最佳的回报。 期内,本集团持续为现有客户提供产品及专业服务。鉴于充满挑战的营商环境,本集团对前景持审慎态度。内部方面,本集团致力维持严谨的财务措施,以尽量降低成本和风险。本集团持续调整及改善其定位,以应对当前市场的困难,并确保长远可持续发展。 财务表现 期内,本集团录得收入约为10,0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下跌17%。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1,300,000港元,比对二零二二年同期录得约为3,400,000港元。 季度业绩 未经审核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九个月 附注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 二零二三年千港元 二零二二年 千港元 收益 3 3,325 4,004 9,773 11,818 已提供服务的成本 (994) (1,340) (3,353) (5,370) 已售货物的成本 (17) (24) (43) (68) 毛利 2,314 2,640 6,377 6,380 其他收入及其他净收益 547 984 1,090 3,540 行政费用 (2,173) (2,129) (6,075) (6,467) 财务成本 (12) (4) (44) (31) 除税前溢利 676 1,491 1,348 3,422 所得税 4 (8) (12) (20) (3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668 1,479 1,328 3,386 其他全面收入/(支出)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无税项净值): 海外业务的换算差额 14 78 14 (103) 其他全面收入/(支出)总额 14 78 14 (10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入总额 682 1,557 1,342 3,283 每股盈利 6 基本及摊薄(港仙) 0.07 0.16 0.15 0.37 综合权益变动表 股本 股份溢价 合并储备 外币汇兑储备 累计亏损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 9,255 15,612 10,749 (16) (13,051) 22,549 期内的权益变动︰ 期内溢利----3,3863,386 期内其他全面支出 - - - (103) - (103) 期内全面收入/(支出)总额 - - - (103) 3,386 3,283 股息批准及支付 - (5,553) - - - (5,553) 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255 10,059 10,749 (119) (9,665) 20,279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期内的权益变动︰ 9,255 10,059 10,749 (13) (8,230) 21,820 期内溢利----1,3281,328 期内其他全面收入 - - - 14 - 14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 - - 14 1,328 1,342 股息批准及支付 - (4,628) - - - (4,628)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255 5,431 10,749 1 (6,902) 18,534 附注: 1.编制准则 未经审核综合业绩乃根据所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统称词汇包括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的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未经审核综合业绩亦符合GEM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文。 本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均以历史成本为编制基准。 编制有关未经审核综合业绩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 2.会计政策变动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若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于本会计期间初次生效或可供提早采纳,该等发展概与本集团无关,亦对本集团于现在及过往期间准备及呈列的业绩及财务状况均无任何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采纳任何尚未于本会计期间生效的新订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3.营业额及分部资料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 千港元千港元 提供智能卡系统、射频识别及信息科技服务 -服务收益 2,640 3,372 -保养服务收入 6,956 8,138 -销售服务相关产品 177 308 9,773 11,818 (a)营业分部资料 本集团的经营只有一个营运分部,乃智能卡系统、射频识别及信息科技服务以及相关服务,所有本集团的产品及服务也具备相似性质、风险及回报。故此,本集团的经营活动只有单一营运分部。 (b)地域资料 本集团主要在香港经营业务,因此认为地域资料并不需要。 4.所得税 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的税项指: 当期税项–香港利得税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期内拨备2036 香港利得税是根据估计期内应课税溢利的16.5%(二零二二年:16.5%)计算,除本集团其中一间于香港成立的附属公司为二级制利得税合资格企业外。该附属公司首二百万的估计应课税溢利税率为8.25%,余下的应课税溢利税率则为16.5%。本集团其他公司并无任何应课税溢利或过往税务亏损已经足够抵销估计应课税溢利,故并无香港所得税拨备(二零二二年:无)。 5.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的中期股息(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零港元)。 6.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328,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3,386,000港元)及期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925,508,000股(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925,508,000股),计算如下: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 已发行普通股及普通股加权平均数925,508,000925,508,000 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内并无潜在可摊薄普通股,故基本及摊薄盈利相同。 董事及行政总裁于本公司或联营公司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及淡仓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各董事及行政总裁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5.7及第15.8条的规定,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期条例”)第十五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期条例的该等规定被认为或视作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必须列入根据证期条例第352条予以存置的登记册内,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至5.68条所载的规则必须知会本公司及交易所的权益或淡仓载列如下: 普通股股数 董事姓名个人权益公司权益家族权益其他权益合计 占已发行股份百分比 刘汉光先生 7,108,000(L) 241,102,348(L) --248,210,348(L) 26.82% 郑国雄先生 113,988,000(L) (附注2) - --113,988,000(L) 12.32% 附注: 1.“L”字表示股份为好仓。 2.此等股份由一家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的公司Rax-Comm(BVI)Limited(“Rax-Comm”)所持有。刘汉光先生持有Rax-Comm76.39%的已发行股份。 董事及行政总裁购买股份或债务证券的权益 除以上述“董事及行政总裁于本公司或联营公司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及淡仓”所披露外,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参与任何安排,使本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可藉着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务证券(包括债券)而获得利益,而本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或彼等的配偶或任何未满十八岁的子女概无任何可认购本公司证券的权利,亦无行使任何该等权利。 股东于股份、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证期条例第336条下须予备存的登记册所载及就任何本公司董事或行政总裁所知,下列人士(本公司董事或行政总裁除外)于本公司的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淡仓: 股东姓名 所持普通股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的百分比 Rax-Comm(附注) 241,102,348 26.05% 闻伟雄先生 48,142,254 5.20% 附注:该等股份已于“董事及行政总裁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所拥有的权益及淡仓”一节披露为有关董事的企业权益。 董事在合约中拥有的权益 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订立任何本公司董事拥有重大权益,且于结算日或期内任何时间仍有效的重大合约。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采纳的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