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维持) 硅片龙头积极尝试提价,有望推动行业盈利修复 行业研究|动态跟踪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 国家/地区中国 行业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 报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1日 核心观点 事件:8月27日,隆基绿能和TCL中环同步调涨硅片价格。隆基绿能硅片对外报价显示,N-G10L报价1.15元/片,N-G12R报价1.3元/片;TCL中环同步调涨,报 价G10N1.15元/片,G12R1.3元/片,G12N1.5元/片。对应上一日SMM公布的 N182、N210R和N210产品平均报价分别调涨8分/片、6分/片和2分/片。 涨价动作代表了头部企业推动行业走出低价竞争泥潭,回归健康竞争环境的期望。自2022年以来,光伏全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行,其中硅料价格从最高超过30万/吨跌 至3万多元/吨;硅片价格从最高9.13元/片跌至最低1.68元/片(P型-210);电池 片价格从最高1.35元/W降至0.29元/W(PERC-182);组件价格从2022年最高 2.05元/W降至当前0.72元/W(P型)。产能过剩、需求降速是这轮价格调整的内因,主链各环节基本都到了亏现金的程度。三季度硅片环节月度产出持续回落,龙头开工率也开始下降。作为硅片环节两大龙头,隆基绿能和TCL中环同步涨价体现了头部企业对回归正常价格竞争环境的努力,结合8月初硅料两次挺价,有望引发连锁反应。 政策持续呵护,积极因素频发,为光伏行业保驾护航。除了融资和监管趋严外,我国政策对能源转型和新能源领域仍大力扶持,今年以来相关部分连续发布多个文件 约束和激励行业稳健发展。其中《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大幅提高了光伏制造环节准入门槛,对现有产能的技术指标也做了相应提高,以适应当前最新水平;《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2025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约39%;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卢日鑫021-63325888*6118 lurixin@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100003 顾高臣021-63325888*6119 gugaochen@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0080004 严东yandong@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050001 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稳步推进2024-08-14 与沙特在能源领域合作有望深化2024-07-18 的通知》重点提出4大任务,1是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尤其大基地输出特 高压线路的建设,2是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3是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提高电网对高比例新能源的调控能力,4是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进一步明确原则上不能低于90%。从今年上半年密集发文发声能看出来,政策端正持续发力为光伏行业供需优化进程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在政策驱动和价格下降双重刺激下,今年上半年光伏终端需求仍保持高景气度,国内装机超过102GW,同比增长接近30%;组件出口量增速超过33%,海外多个新兴国家和地区展现出不错的潜力,中电联将国内全年新增光伏装机预期从171GW上调至240GW。行业层面,企业自发缩减资本开支,暂停新开工项目,淘汰老旧产能,继续加大新技术投入,并积极开展兼并收购动作。因此,我们认为行业自发修复已经开启,接下来行业将发生更多积极的变化,有望带动二级市场估值修复。 从中长期看,随着产业链各环节产能加快清出,市场价格也有望回归到合理水平,企业盈利也将逐步修复,行业优秀标的具备投资价值。当前时点建议关注头部一体化企业和有份额优势的头部辅材企业。建议关注通威股份(600438,未评级)、隆基绿能(601012,未评级)、晶科能源(688223,未评级)、晶澳科技(002459,未评级)、天合光能(688599,未评级)、阿特斯(688472,未评级)、福莱特(601865,未评级)、福斯特(603806,未评级)、阳光电源(300274,未评级)、德业股份(605117,买入)、振江股份(603507,买入)等。 风险提示 需求不达预期风险; 涨价下游不接受风险; 持续亏损带来的经营风险 技术指标要求提高,能耗管理水平加强,政策积极引导行业产能投放:《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征求意见稿)解读 2024-07-10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风险提示: 需求不达预期风险:当前宏观环境复杂多变,影响能源转型速度,进而影响光伏装机需求的释放。 涨价无法向下游传导风险:8月初硅料涨价,8月底硅片尝试涨价,目前还未看到明确下游接受此次涨价,同时本轮涨价要传导至组件端才算成功。而行业各环节竞争格局不同,过剩程度不同,面临的下游议价能力有别,存在涨价无法顺利传导至末端的风险。 持续亏损带来的经营风险:二季度主要公司业绩显示亏损相较于一季度扩大,持续亏损对公司经营层面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供应商回款、银行收贷都有可能进一步加剧经营风险。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