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敬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丁成东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 报告期内,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3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8 第六节重要事项5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3 第十节财务报告86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办公地点备置有齐备、完整的备查文件,以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主管部门及股东查询,备查文件包括: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 表; (二)公司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 告的原稿。 文件存放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报告期 指 2024半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公司、本公司、中山公用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用科技 指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控集团 指 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 指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水务公司 指 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污水公司 指 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公用工程 指 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市管公司 指 中山公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中港客运 指 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 天乙能源 指 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 名城科技 指 广东名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株洲金利亚 指 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通环境 指 中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公用环投 指 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用国际 指 公用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能源公司 指 中山公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排水公司 指 中山公用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公用环境 指 公用环境发展(江门)有限公司 济宁中山公用 指 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中海广东 指 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银达担保 指 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公用民三联 指 中山公用民三联围流域治理有限公司 环科院 指 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Pre-REITs基金 指 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新能源产业基金 指 中山公用广发信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环保产业投资基金 指 珠海广发信德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夹层投资基金 指 中山广发信德公用环保夹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致远创投基金 指 中山广发信德致远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山市国资委 指 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山公用 股票代码 00068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山公用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ongshanPublicUtilities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PU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郭敬谊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飞媚 程青民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电话 0760-88389918 0760-88389268 传真 0760-88830011 0760-88830011 电子信箱 zhoufm@zpug.net chengqm@zpug.net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3月26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张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张燎先生因连续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3月 27日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07,824,930.69 1,855,737,077.34 1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55,228,950.59 572,491,256.82 -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24,519,748.00 568,450,046.29 -7.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04,227,490.68 334,326,421.90 -220.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9 -2.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39 -2.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2% 3.59% -0.2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0,329,389,713.10 29,006,980,559.53 4.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769,259,108.42 16,377,679,084.68 2.3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 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2,229.96 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351,641.42 主要是政府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036,181.49 主要是政府补助及合作公司清算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5,712,560.5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8,289.72 合计 30,709,202.5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目前,我国环保产业已经从过去的“治污”为主,迈入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新篇章。环保产业应围绕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这一核心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1.环保水务行业 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精神,“十四五”时期主要聚焦节水型社会建设、农业农村水力建设、排水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再生水资源化利用、污泥无害化处理等领域。202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要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因地制宜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2024年2月,水利部制定《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提出了2024年底,力争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3%,2025年前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目标要求。2024年3月,国务院公布《节约用水条例》,进一步强调了用水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各行业节水和非常规水利用。 2024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列在年度政府工作任务首位,为高质量发展赋予新内涵。水务行业业已由“增量时代”变为“质量时代”,精细化、低碳化、智能化、资源化成为水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路径,在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更新改造中都必须强化科技创新,通过新质生产力实现技术迭代,推动传统市政基础设施适应新时期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这将为水务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固废环卫行业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 工作方案》,提出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无废城市” 工作的推动,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22年7月,《“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焚烧处理能力占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65%左右。2023年12月,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标志着我国首次对固体废物的种类进行细化,并对代码进行统一,基本实现了固体废物种类全覆盖,有利于对固体废物进行进一步精细化分类,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的效率。202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中提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和安全标准,且技术可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部分固体废弃物,拓展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业务范围,或能弥补部分垃圾焚烧电厂的正常产能需求。增加余热利用也是目前垃圾焚烧电厂“开源节流”的主要方式,可以通过烟气余热利用、蒸汽再热、循环水热泵等多种技术手段,有效助力垃圾焚烧电厂余热回收利用,进一步提高电厂能效及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