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与业务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及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公司是中国玻璃纤维制品深加工基地,航空特种玻纤布定点生产企业,产品种类、质量、规模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包括采购模式(比价采购)、生产模式(以销定产,柔性生产)和营销模式(“外销+内销”、“直销+代销”,以直销为主)。
行业发展情况
玻璃纤维行业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市场低迷后,随着产能调控和需求端复苏,行业逐步实现供需平衡,玻纤产品价格上涨,整体效益水平有所好转。但行业仍面临供需平衡基础脆弱、低价竞争等问题。玻璃纤维纱产量增速持续回落,工业用毡布制品市场需求结构深度调整,电子用毡布制品市场供需基本保持稳定,玻纤增强复合材料制品市场需求保持相对稳定。
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核心竞争力包括产业优势(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技术平台与产品优势(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研发能力强,产品填补国内空白)、专利优势(拥有有效专利128项)、资源优势(产学研合作,上下游一体化全产业链)、核心管理团队优势(经验丰富,对行业理解深刻)和品牌优势(“鼎”牌产品知名度高,客户满意度评价机制完善)。
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如下:(此处应列出具体数据)
非主营业务分析
公司无非主营业务。
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公司资产构成无重大变动,主要境外资产情况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如下:(此处应列出具体数据),应收票据重分类增加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无重大变化,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不适用。
投资状况分析
公司投资状况总体情况不适用,报告期内无获取的重大股权投资、正在进行的重大非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和股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不适用,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不适用。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管理风险和汇率风险。管理风险应对措施包括加强人员选拔和培养、管理信息化、制度规范化和流程优化、推行薪酬激励机制等;汇率风险应对措施包括提高产品附加值、关注汇率走势、利用金融工具对冲和锁定汇兑风险等。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未披露“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公司治理
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不适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不适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不适用。
环境和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公司在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员工责任、客户服务、供应商合作、社会公益事业和环保节能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重要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不适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不适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适用,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不适用,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不适用,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不适用,破产重整相关事项不适用,诉讼事项不适用,处罚及整改情况不适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不适用,重大关联交易不适用,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不适用,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不适用。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公司5%以上股东翼威新材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的股份已全部冻结(含轮候冻结)或部分质押,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优先股相关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债券相关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债券。
财务报告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其他重要信息
公司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被列为“被执行”、“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等情形,公司5%以上股东翼威新材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公司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分部信息
公司所有业务均属同一分部,公司5%以上股东翼威新材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的股份已全部冻结(含轮候冻结)或部分质押。
研发支出
公司研发支出情况不适用。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公司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基础信息不适用,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重要联营企业、重要合营企业情况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不适用,关联交易情况适用,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不适用。
承诺及或有事项
重要承诺事项包括融资租赁合同重要条款,财务资助事项包括向赤峰中信联谊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克什克腾旗联谊汇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担保事项包括对赤峰中信联谊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克什克腾旗联谊汇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或有事项不适用,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情况不适用。
其他重要事项
分部信息不适用。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情况不适用。
补充资料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适用,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不适用,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