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11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中描述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孙明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树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树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如若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20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2 第六节重要事项2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9 第十节财务报告4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三)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4年中期报告文本。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公司、本公司 指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指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粮仓 指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 指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银祥豆制品 指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东方银祥油脂 指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东方安颐 指 东方安颐(北京)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 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港 指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东方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 ORIENTGROUPIN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OG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孙明涛 公司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50001 公司网址 http://www.china-orient.com/ 电子信箱 dfjt@orientgroup.com.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康文杰 丁辰、殷勇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东方金融中心26层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16层 电话 0451-53666028 0451-53666028 传真 0451-53666028 0451-53666028 电子信箱 dfjt@orientgroup.com.cn dfjt@orientgroup.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方集团 600811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481,006,509.35 3,326,480,578.64 3,866,891,941.83 -8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754,132.09 -143,441,846.57 -143,441,846.57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6,760,320.38 -197,109,222.61 -197,109,222.61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923,012.91 247,188,560.37 247,188,560.37 -52.2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806,659,186.43 16,687,683,632.95 16,687,683,632.95 0.71 总资产 36,242,149,740.27 38,013,979,124.01 38,013,979,124.01 -4.66 期末总股本 3,658,744,935.00 3,658,744,935.00 3,658,744,935.00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51 -0.0392 -0.0392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51 -0.0392 -0.0392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8 -0.0539 -0.0539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5 -0.79 -0.79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8 -1.09 -1.09 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基于谨慎性考虑,为更严谨地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2020年至2023年前三季度发生的可能存 在代理人特征的农产品购销业务更正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对2020年半年度、2020年年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以及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0,178,373.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705,376.9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342,141.5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108.8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29,309.3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7,878.52 减:所得税影响额 92,520.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4,953.90 合计 44,993,811.71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1、大米加工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种植、采购、加工及销售紧密链接的大米加工销售体系。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了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从育种到田间管理、收割,整个种植过程严格把控质量,生产优质的稻花香水稻。此外,公司面向全国主要产区直接采购优质水稻。 公司大米加工建立了稳定的供应链和销售渠道,同时加大对外合作力度,通过自身农业全产业链优势,采取产地直采直供的模式,为客户提供保供基地以及多品类产品的供应工作。 2、油脂加工 公司油脂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主要经营有菜籽加工业务,产品为菜油、菜粕、磷脂油;棉系加工业务,产品为棉油、棉粕、棉壳、棉短绒;浓香油加工业务和油脂油料贸易业务,同时结合期货套保规避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主要销售模式为厂家直销。 2023年由于行情持续倒挂及现金流偏紧,为减少亏损以及保证合理的开工率,东方银祥油脂根据市场行情对业务模式作出了及时调整,由“自营加工销售”模式调整为“委托加工+自营”模式。在市场没有出现榨利窗口期或者榨利不明时,采用代外部单位委托加工收取加工费的模式以保证生产线的开工率及减少停工损失。 3、豆制品加工 公司控股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依托“银祥”品牌的区域影响力及较为完善的全渠道销售网络,传统生鲜豆制品通过商超、加盟直营及电商等渠道的销售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干冻制品与朴朴及海底捞和锅圈食汇等头部企业开展深度合作,致力于打造干冻系列产品的区域品牌。 4、海水提钾项目研发及产业化 公司于报告期持续推进海水提钾项目建设,目前仍在建设中。公司海水提取氯化钾项目是以天然海水为原料,通过物理过程生产氯化钾,产品质量达到进口氯化钾标准。该方法资源可控、易得、可持续开发,生产过程中无外加浮选助剂,生产的氯化钾是基础钾盐品种,在复合肥、食品、医药、国防等行业均能广泛应用。钾盐产品的95%用于农用化肥,另外5%应用在工业、食品等领域上。 5、农产品购销 公司大宗农产品购销业务经营模式包括产地收储销、港口贸易、销区港分销,经营品种主要为玉米、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