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要从事电力项目、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拥有可控装机容量3,845.11万千瓦,其中控股装机3,609.23万千瓦。报告期内,公司上网电量539.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4%;合并报表售电均价为539.50元/千千瓦时,同比下降8.85%;营业收入2,607,879万元,同比下降7.98%。公司煤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30,580万元;气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14,373万元;水电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1,015万元;新能源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19,843万元;公司本部投资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21,147万元。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核心竞争力包括:广东省最大电力上市公司、雄厚的背景资源优势、主业综合优势、电力市场竞争优势、财务资源优势和区域发展优势。公司将继续积极拓展新能源项目资源,全力推进新能源跨越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发电企业。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安全生产风险、电力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和电源结构调整风险。公司已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市场研判和着力控制成本、稳步推进电源结构转型升级等。
公司已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方案主要内容为聚焦主责主业,建设一流绿色低碳电力上市公司;强化科技引领,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视股东回报,稳定分红共享经营发展成果;规范信息披露,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动减污减碳协同治理,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公司报告期无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优先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债券有选择权条款,其中21粤电02触发选择权条款,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7日发布三次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提示性公告,下调票面利率至2.45%。公司认为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无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详见“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无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无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无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无重大担保,无委托理财,无其他重大合同。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报告期无子公司重大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优先股。
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年金计划、终止经营、分部信息、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