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贺安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红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红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详细披露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4年6月30 日公司总股本400,577,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0 第六节重要事项3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3 第十节财务报告4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件原件; 四、文件备查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金智科技 指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智集团 指 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 金智电气 指 南京东大金智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 金智信息 指 江苏东大金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金智晟东 指 上海金智晟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金智乾华 指 南京金智乾华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金智视讯 指 南京金智视讯技术有限公司 金智慧安 指 江苏金智慧安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易普 指 北京易普优能科技有限公司 金智碳中和 指 江苏金智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东吉光伏 指 南京东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鸿阳 指 山西金智鸿阳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 指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 指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金智科技 股票代码 00209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金智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WiscomSystem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WISCO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贺安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剑 李瑾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 电话 025-52762230 025-52762205 传真 025-52762929 025-52762929 电子信箱 tzb@wiscom.com.cn tzb@wiscom.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的剩余库存股份368.7865万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024年5月21日,以上368.7865万股回购股份完成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40,426.4936万股变更为40,057.7071万股。2024年5月24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0,057.7071万元。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09,466,049.70 794,417,947.29 -10.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230,883.43 18,133,538.97 55.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5,895,336.41 12,861,661.91 101.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005,521.14 -105,184,642.20 61.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05 0.0460 53.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05 0.0460 53.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1% 1.35% 0.5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844,526,051.03 2,920,945,042.51 -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69,865,110.77 1,461,663,080.89 0.56%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61,350.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060,156.9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032,098.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2,141.09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586.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87,087.53 合计 2,335,547.0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长期专注于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领域的应用研究,坚持自主研发构建核心优势,是行业内知名企业。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智慧能源业务: 1、电力行业大力投资发展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2021年3月,《“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外公布,提出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达到55.7%。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上半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53亿千瓦,同比多投 产1878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36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为89%。在国家“双碳”目标下,电力行业大力投资发展新能源。预计2024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规模与2023年基本相当,其中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规模 达到3亿千瓦左右。202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33亿千瓦左右,同比增长13%。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19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的比重上升至57.5%;其中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容量达到13.5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比重将首次超过40%,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凸显、利用率将明显下降。火电14.6亿千瓦,其中煤电12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7%以下。 公司智慧能源业务以发电厂电气自动化为起点,公司电厂快切、保护及ECMS系统多个产品在行业内占据重要地位,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一方面积极抓住新增火电机组的投资机遇以及现有火电机组的改造机遇,加大智慧电厂智能运维及国产化研发力度,力争保持已有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抓住“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业务机会,针对新能源、储能市场,继续开发相应产品,优化解决方案,加大非化石能源领域的市场占比。 2、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双碳”目标 我国已经确立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新形势下,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意义重大,是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是长远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是应对好电力转型挑战的有效举措。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扎实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在统筹协调、明确方向、夯实基础等方面开展了系列工作,发布了《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202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着重从三个方面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一是切实落实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二十字方针,提出重点开展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等9项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协调发展。二是力求解决近期关键问题。立足当前发展阶段,聚焦近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亟待突破的关键领域,明确2024—2027年重点任务,务求尽快取得成果,服务当前电力系统转型发展实际需要。三是采用先行先试的工作方法。在各项关键领域中,选取攻关收益高、提效潜力大、引领效应强的方向开展探索,发挥好试点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随后,国家能源局制定了《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7年)》,深入推进配电网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公司的智慧能源业务涵盖电力能源领域发、输、变、配、用各环节,作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各大发电集团的重要供应商之一,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把握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契机,以电力自动化技术及信息技术为核心,顺应5G、物联网、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