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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30财报-
天顺风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39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严俊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未来的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1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2 第六节重要事项2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7 第十节财务报告3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签署版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天顺风能、公司、本公司 指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设备 指 苏州天顺风能设备有限公司 太仓风塔 指 苏州天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包头风塔 指 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濮阳风塔 指 濮阳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菏泽风塔 指 菏泽天顺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北海风塔 指 北海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荆门风塔 指 荆门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商都风塔 指 商都县天顺风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乾安风塔 指 乾安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珠海风塔 指 天顺(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德国海工 指 TitanWindEnergy(Germany)GmbH 常熟叶片 指 苏州天顺风电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濮阳叶片 指 濮阳天顺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商都叶片 指 商都天顺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乾安叶片 指 乾安天顺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荆门叶片 指 荆门天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利投资 指 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 菏泽电站 指 菏泽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鄄城电站 指 鄄城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阳电站 指 南阳广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宣城电站 指 宣城长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沾化电站 指 滨州市沾化区京顺风电有限公司 东明电站 指 东明长风万里新能源有限公司 长风电站 指 汉川长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恒风电站 指 汉川恒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哈密电站 指 哈密宣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沙洋电站 指 沙洋县天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商都运营 指 商都天顺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 广东长风 指 广东长风新型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长风 指 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天神投资 指 上海天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巨潮网 指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报告期 指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天顺风能 股票代码 002531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天顺风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TitanWindEnergy(Suzhou)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TitanWin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严俊旭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彬 于永洪 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93号来福士广场T3座1203室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93号来福士广场T3座1203室 电话 021-52310063 021-52310063 传真 021-52310070 021-52310070 电子信箱 zhubin@titanwind.com.cn yuyh@titanwind.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258,893,691.45 4,308,490,302.93 4,308,490,302.93 -47.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5,966,639.95 579,804,180.23 579,804,180.23 -6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33,677,180.93 553,423,442.08 553,423,442.08 -57.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23,155,656.37 718,953,736.16 718,953,736.16 -27.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02 0.3226 0.3226 -62.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02 0.3226 0.3226 -62.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0% 6.90% 6.90% -4.5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5,159,662,682.87 24,310,563,553.70 24,310,563,553.70 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969,225,697.92 8,885,545,062.01 8,885,545,062.01 0.9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866,307.9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310,842.9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23,170,108.8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985,833.3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0.0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0.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0.00 债务重组损益 0.00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0.00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0.00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0.00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0.0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79,594.9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7,076,156.9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552.34 合计 -17,710,540.9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行业发展情况 1.1中国风电市场 当前,风电已是我国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4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25.84GW,同比增长12%,其中陆上风电25.01GW,同比增长14%,海上风电0.83GW。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467GW,同比增长20%,其中陆上风电429GW,海上风电38.17GW。“风光”装机合计11.8亿千瓦,已超过煤电 11.7亿千瓦的装机规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测,预计到2024年底,风电并网装机容量预计为530GW,风光合计并网装机容量年底将达到13亿千瓦左右,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0%。 (1)海风政策不断加码,海风有望迎来密集催化 在支持政策陆续出台、存量项目开工重启、招标持续回暖的背景下,2024-2025年国内海风装机需求确定性增强。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并提到加快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7月,江苏、广东等地重点海上风电项目如龙源射阳、江苏大丰、国信大丰、帆石一、湛江徐闻二等项目加速推进,存量项目有望于今年下半年开工。另外,沿海各省、市海上风电规划陆续取得批复,开发确定性明显提升。浙江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获批复,其中省管海风8.5GW,国管海风8GW,并要求2025年前省管和国管海风分别并网2GW;河北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获批,其中省管海风1.8GW,国管海风5.5GW,并分别要求2025年前省管海风并网0.6GW,国管海风并网1GW;7月,广东省15个省管海域海上风电竞争配置项目全部完成核准,项目规模共计7GW,后续有望招标推进项目进展。根据每日风电统计,2024上半年,国内海风招标规模达6.6GW,同比改善明显,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