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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30财报-
清新环境:2024年半年度报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SPCENVIRONMENTPROTECTIONTECHCO.,LTD.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1层) 2024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披露日期:2024年8月30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邹艾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斯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池海翔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内容详见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3 第六节重要事项9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1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20 第十节财务报告12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报纸、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上述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本公司、清新环境 指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发展(控股)公司 指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控股股东 指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世纪地和 指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清新环境 股票代码 002573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国电清新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清新环境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ijingSPCEnvironmentProtectionTech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SP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邹艾艾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秦坤 张菁菁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电话 010-88146320 010-88146320 传真 010-88146320 010-88146320 电子信箱 zhqb@qingxin.com.cn zhqb@qingxin.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921,435,939.60 3,615,201,836.38 8.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1,456,311.19 196,087,139.65 -6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8,512,367.79 177,687,433.13 -67.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1,043,211.85 88,063,568.94 94.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09 0.1367 -62.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09 0.1367 -62.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 3.01% -1.9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5,554,862,717.15 24,557,133,241.28 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335,037,036.20 6,404,871,121.86 -1.0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21,911.9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9,909,291.0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8,121,693.3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105,418.8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788,776.8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22,397.25 减:所得税影响额 4,001,180.9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826,316.72 合计 12,943,943.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政策持续出台,推动产业发展 2024年上半年是环保企业深度践行高质量转型的半年,环保产业全面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多方面内容,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4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排污许可管理措施,提出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企业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排污登记管理;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高质量推进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及自备电厂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并提出控制指标及具体措施。多项政策相继出台,环保行业市场需求持续扩容。 2.双碳目标加速推进,节能降碳不断深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双碳目标提出之后,党中央多次提出要加快推动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2024年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低碳技术的征集和推广将重点关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关键领域,聚焦源头治理、排放监测、储碳固碳等关键环节;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一系列方案的实施,将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升级和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3.细分领域政策不断更新 长期作为工业烟气处理市场基本盘的火电领域是新型电力系统的压舱石。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入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到2027年存量煤电机组实现“应改尽改”;水务行业成熟度逐渐提高,进入 深度整合及高质量发展阶段,市场化渐进式推进。3月,国务院颁布《节约用水条例》,自2024年5 月1日起施行,针对节水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强化保障监督、严格法律责任等方面,着力构建全面系统的节水制度体系;低碳节能行业从早期的余热利用阶段进入综合能源服务阶段。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4个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优化行业能源消费结构、加强余热余能和资源循环利用、推动产品绿色低碳转型、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等重点任务。 4.环境企业积极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 新质生产力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绿色生产力符合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特征。绿色生产力由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及模式创新催生形成,包括以新能源、新材料等减污降碳新兴产业为代表的新制造,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与传统产业相融合为代表的新业态,以高附加值绿色环保产业和绿色消费为代表的新服务,及其形成的聚合体。环境企业积极拓展新领域,布局新赛道,打造二次增长曲线。“环保+新能源”、“环保+低碳节能”、“环保+新材料”、“环保+资源化”,已成为多家企业的选择。环境企业在新领域的布局已初步形成,发展瓶颈逐渐打开。同时生态环境领域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数字技术的运用,推进了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提升了生态环境治理效率,数字技术正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二)业务发展概述 清新环境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己任,精耕于生态环保行业。公司业务涵盖工业烟气治理、水务投资与运营、工业节能及综合能源服务等,是集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运营服务、资本运作为一体的综合性环保服务集团。 1.工业烟气治理 公司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大型烟气治理技术,为首批参与实践烟气环保第三方治理的单位,业务包括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BOT特许经营与工程服务业务,拥有环保大气甲级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拥有脱硫、脱硝、除尘、烟气提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