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金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爱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欣弘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的经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6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7 第六节重要事项3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2 第十节财务报告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大金重工 指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控股股东、阜新金胤 指 阜新金胤能源咨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金鑫 蓬莱大金、蓬莱基地 指 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彰武西六家子 指 彰武西六家子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盘锦大金 指 盘锦大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张家口大金 指 张家口大金风电装备有限公司 FOB 指 贸易术语,一般指离岸价格,亦称船上交货价格,是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港口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运载工具上,负担货物装上运载工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的价格。 DAP 指 贸易术语,即目的地交货,是指卖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GWEC 指 全球风能理事会(GlobalWindEnergyCouncil) 《公司章程》 指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 指 人民币元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大金重工 股票代码 002487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大金重工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DajinHeavyIndustr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DH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金鑫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葛欣 余青青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东塔1102号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东塔1102号 电话 010-57837708 010-57837708 传真 010-57837705 010-57837705 电子信箱 stock@dajin.cn stock@dajin.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56,280,864.35 2,061,292,837.95 -34.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3,870,382.48 272,665,600.66 -3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60,584,372.96 249,430,861.93 -35.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7,311,128.00 -247,928,120.56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43 -37.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43 -37.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8% 4.10% 下降1.62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537,397,287.00 10,224,813,274.51 3.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971,804,198.93 6,914,166,614.83 0.83%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2,238.0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5,374,561.8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8,511,454.1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98,152.2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89,025.5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24,946.16 合计 13,286,009.5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本期金额(元) 进项税加计抵减 70,956.32 个税手续费返还 218,069.19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作为全球海上风电装备一流供应商,公司聚焦为高技术标准、高质量要求、重安全品质的海外海上风电市场提供优质的海工产品和配套服务。 (1)2024-2033年,全球预计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410GW,欧洲地区自2025年开始快速起量;海上风电行业预计在未来十年迎来新一轮的增长浪潮。 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在今年6月发布的《2024全球海上风电报告》中指出:未来十年 (2024-2033年),全球将新增超过410GW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其中:主要贡献来自于欧洲和中国,欧洲年装机容量自2025年开始快速起量,预计在2028年超过10GW,在2030年超过20GW。亚太地区(除中国)和北美地区贡献了次要份额。 全球新增海上风电容量及地区分布(2024-2033年)图片来源:《GWEC-2024全球海上风电报告》 从增速上看,预计未来十年全球海上风电市场复合增长率为20%,远超陆风(复合增长率6.6%)。 到2033年底,全球海上风电装机总容量将达到486GW。届时,全球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占风电总规模的比重将从2023年的9%提升至25%。鉴于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发电效率高等优势,未来海风行业发展指标的达成将对全球能源转型起到关键作用。 (2)2024年上半年,欧洲各国加大对海上风电支持力度,预计2024年和2025年欧洲将拍卖超过40GW的海上风电容量。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2024年度全球海风报告和市场公开消息,预计2024年和2025年欧洲将拍卖超过40GW的海上风电容量。其中:仅德国计划在2024年授予8GW的拍卖容量;荷兰经济事务与气候政策部和荷兰企业局(RVO)在今年6月公布了4GW的海上风电招标结果;英国政府在2023年11月将第六轮海上拍卖(AR6)的最高价格提高了66%,在2024年3月宣 布将提供8亿英镑用于支持AR6,今年8月宣布将专门用于海上风电的拍卖总预算提升至11亿英镑,AR6预计在今年内完成并将产生约4~6GW海上风电项目;今年7月,欧盟批准了法国对海上风能项目108亿欧元的支持计划,用以支持2.4~2.8GW的海上风电项目。 其他主要海风国家如丹麦、波兰,以及新兴市场(葡萄牙、芬兰、爱沙尼亚和立陶宛)也在积极布局海上风电,预计未来两年将产生拍卖结果。 欧洲新增海上风电容量及国家分布(2024-2033年)图片来源:《GWEC-2024全球海上风电报告》 根据《GWEC-2024全球风电报告》,2024年将是全球海上风电拍卖创纪录的一年,预计将有超过60GW的海上风电容量通过拍卖和租赁流程,这将有助于促进从2025年开始显著增加的海上风电新增容量指标的达成。 (3)其他海外海上风电市场积极寻求增长。 GWEC认为,全球海上风电行业之所以能在此前基础上实现突破,不仅是中国和欧洲等地区拥有稳定增长空间,同时有更多新兴海上风电市场在寻求增长。今年以来,全球都在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加速发展,从产业到政府部门对海上风电的认可程度也愈加提升。日本的海上风电目标是2030年达到10GW装机容量,2040年达到30~45GW装机容量,目前日本第一轮和第二轮海上风电开发商已经确认完毕。美国是目前北美唯一拥有海上风电运营的市场,开发潜力巨大,到2030年预计海风容量达到30GW。其次,亚太、拉美等地拥有海风资源的国家和地区正在积极为海上风电发展做出规划并陆续启动海上风电项目招标。 (4)浮式海上风电作为新兴技术有望在2030年前后步入成熟应用期。 GWEC预测称,浮式海上风电作为新兴技术有望在2030年前后步入成熟应用期,深远海风电发展有望提速。目前,挪威、英国、葡萄牙、中国和日本是全球浮式风电的前五大市场,欧洲国家浮式技术迭代相对更快,中国是全球浮式海上风电供应链产能增长最快的国家。 在区域分布方面,GWEC预计在2024-2033年,欧洲将占总装机容量的60%,其次是APAC(33%)和北美(7%)。到2033年底,全球预计累计安装31GW的浮式风电,使其对海上风电装机总量的贡献从当前的0.3%提高到6%。 (二)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风电装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业务。在风电装备制造板块,公司主要生产及销售塔筒、管桩、导管架、浮式基础、过渡段等风电产品。公司是目前亚太区唯一实现向欧洲批量交付海上风电基础结构的供应商。 公司从十年前蓬莱海工基地的建设开始,积极布局除传统陆上风电产品的“第二增长曲线”,即海外海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