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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江河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24-08-30财报-
江河集团:江河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代码:601886公司简称:江河集团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世东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33,002,06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 第四节公司治理22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3 第六节重要事项2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7 第十节财务报告37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开披露过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公司、本公司、江河集团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江河源 指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江河汇众 指 北京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江河幕墙 指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北京江河 指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江河 指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江河全资子公司。 广州江河 指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江河全资子公司。 武汉江河 指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江河持有其50%股权,上海江河持有其50%股权。 成都江河 指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江河全资子公司。 济南控股 指 江河创建(济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0%股权,香港江河控股持有其20%股权。 成都创建 指 成都江河创建实业有限公司,为北京江河全资子公司。 香港江河控股 指 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股权,广州江河持有其25%股权。 香港江河幕墙 指 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为广州江河全资子公司。 菲律宾江河 指 JANGHOCURTAINWALLPHILIPPINESINC,为广州江河全资子公司。 马来西亚江河 指 江河幕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为广州江河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江河 指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北京江河持有其74.51%股权,广州江河持有其25.49%股权。 澳门江河 指 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为广州江河全资子公司。 印尼江河 指 江河幕墙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广州江河持有其99%股权,北京江河持有其1%的股权。 沙特江河 指 江河幕墙阿拉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持有其80%股权,北京江河持有其20%的股权。 迪拜江河 指 江河幕墙中东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持有其80%股权,北京江河持有其20%的股权。 承达集团 指 承达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其59.38%股权。 新加坡承达 指 SUNDARTENGINEERINGSERVICES(SINGAPORE)PTE.LIMITED,为承达集团全资子公司。 承达创建 指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为承达集团全资子公司。 江河创展 指 北京江河创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港源装饰 指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6.25%股权。 港源幕墙 指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港源装饰持有其50.00%股权,本公司持有其50.00%股权。 梁志天设计集团 指 梁志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目前本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其52.44%股权,创始人梁志天先生持有其22.47%股权,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25.09%股权。 梁志天设计 指 梁志天设计师有限公司,为梁志天设计集团全资子公司。 江河设计院 指 北京江河创建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梁志天设计集团持有其80%股权,港源装饰持有其20%股权。 江河光伏 指 北京江河智慧光伏建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浠水光伏 指 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江河光伏全资子公司。 江河医疗 指 北京江河康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维视眼科集团 指 维视眼科医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河泽明 指 南京江河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维视眼科集团持有其51%股权。 南京维视眼科 指 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维视眼科集团持有其70%股权,另通过南京澳视康医疗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4.83%股权。 南京维视睛陵眼科 指 南京维视睛陵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维视眼科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合肥维视眼科 指 合肥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其80%股权。 北京维视 指 北京维视天阶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维视眼科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首颐医疗 指 首颐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河医疗持有其11.41%股权。 淮安光明 指 淮安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维视眼科集团持有其60%股权。 江河易知医疗 指 北京江河易知医疗健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持有其23.41%股权。 苏州相城基金 指 苏州相城海易合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有其26.25%股权。 Vision 指 VisionEyeInstituteLimited,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幕墙系统、幕墙 指 建筑幕墙及其附属的产品或服务。 内装系统、内装、设计 指 室内装饰及室内设计及其附属的相应服务。 BIPV 指 光伏建筑一体化的简称,指一种将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 公司章程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公司的审计机构。 元 指 人民币元(非经特别注明,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江河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 Jangho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JANGH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载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飞宇 孔新颖 联系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电话 010-60411166 010-60411166 传真 010-60411666 010-60411666 电子信箱 liufy@jangho.com kongxy@jangho.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1300 公司网址 http://www.jangho.com 电子信箱 ir@jangho.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河集团 601886 江河创建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9,920,111,546.00 8,849,058,547.57 1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474,294.42 292,548,747.75 1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5,421,948.47 260,003,344.56 5.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1,980,329.86 -1,251,007,446.87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180,446,504.11 7,069,370,367.65 1.57 总资产 28,386,195,149.53 28,705,968,853.81 -1.11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6 7.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6 7.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24 0.23 4.35 益(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8 4.46 增加0.0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3 3.96 减少0.13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100,684.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8,510,243.3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5,363,272.2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748,185.1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59,523,417.59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