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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30财报-
华建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29公司简称:华建集团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长 顾伟华 工作原因 夏冰 董事 沈立东 工作原因 夏冰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顾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潇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无。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16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17 第六节重要事项1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4 第十节财务报告35 备查文件目录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公司、华建集团 指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投公司 指 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现代集团 指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国盛集团 指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华建科技 指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科技发展分公司 华东院 指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院 指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现代院 指 上海现代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咨询 指 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环境院 指 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利院 指 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兰德公司 指 上海兰德公路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申元岩土 指 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华建数创 指 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申元咨询 指 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韵筑投资 指 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 景域园林 指 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检测站 指 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房科设计院 指 上海房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国际公司 指 华东建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华建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 ArcplusGroupPLC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Arcplu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顾伟华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倩 王敬宜 联系地址 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 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 电话 021-52524567 021-52524567 传真 021-62464000 021-62464018 电子信箱 IR@arcplus.com.cn IR@arcplus.com.cn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368号五层501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41 公司网址 www.arcplus.com.cn 电子信箱 IR@arcplus.com.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建集团 600629 棱光实业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3,597,593,706.26 3,513,603,647.24 2.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322,841.26 185,299,042.61 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3,470,420.50 125,706,301.01 45.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5,038,851.28 -656,611,878.34 -13.4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41,927,639.72 4,972,517,819.77 1.40 总资产 15,076,409,671.37 15,844,369,453.46 -4.8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0 -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0 -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3 46.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9 4.00 减少0.3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2 2.72 增加0.90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期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因实施限制性股票而增加的股份未包括在内,同时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了实施限制性股票对股份稀释的影响。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0,808.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381,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845,924.6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444,567.71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28,495.0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615,076.5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43,299.10 合计 3,852,420.76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2024年上半年,行业总体呈现以下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 1.房地产业持续下滑,建筑行业需要发展新质生产力 国家统计局发布2024年中国经济“半年报”。上半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61.7万亿元, 同比增长5.0%,运行总体平稳,新动能加快成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但是,全国房地产行业,1—6月份,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0.1%,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9.0%,房地产下行和地方政府债务化解的风险尚未消除。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第一项重点工作。从各地政府工作报告来看,一半以上的省份明确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并且进行了相应部署,新质生产力已经成为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当市场进入存量时代,绿色低碳、数字中国、城乡协同、产业升级这四大国家战略会为建筑类企业提供长久的发展空间,但是需要新的能力构建。建筑类企业需要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和能力储备,逐步培养新的增长引擎,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2.多地发布2024年最新城市更新计划,万亿市场迸发新活力 从2024年起,中央财政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首批支持的15个城市为:石家庄、 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本次15个城市基建重在更新,包括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今年的两会上也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基调从有序推进到稳步实施,2024年我国将继续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而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 老旧小区改造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2024年将再改造5万个老旧小区,建设一批完整的社区。3.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国办函〔2024〕20号),聚焦提高建筑领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系统部署了12项重点任务,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 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 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到2027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4.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近日发布指导意见,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 域数字化转型,提出到2027年,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 市。此次指导意见提出13项具体措施,将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意见提出,要加强城市数字化转型与城市更新、空间优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社会信用等重大战略与政策衔接协同;要鼓励发展基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智能分析、智能调度、智能监管、辅助决策,全面支撑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与发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