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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邦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9财报-
普邦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廿九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涂善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文焕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半年度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 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3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5 第六节重要事项3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3 第十节财务报告5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备查文件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普邦股份 指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普邦苗木 指 广东普邦苗木种养有限公司 深蓝环保 指 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西藏善和 指 西藏善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邦创远 指 广州市普邦创远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章程 指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南 指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 华东 指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江西省和安徽省 西南 指 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和西藏自治区 华中 指 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 华北 指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 指 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 西北 指 甘肃省、青海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普邦股份 股票代码 00266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普邦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PUBANGLANDSCAPEARCHITECTURE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PBHOLDING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杨国龙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昕霞 余珍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财富世纪广场A1幢34楼 电话 020-87526515 传真 020-87526541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pblandscape.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73,494,126.17 855,581,758.99 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974,548.98 -22,407,010.57 12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90,829.06 -23,380,127.88 102.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8,226,504.42 -54,422,097.12 -62.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3 -0.0125 126.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3 -0.0125 126.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0% -0.75% 0.9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215,467,172.69 5,526,426,176.84 -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37,975,115.76 3,014,744,451.76 -2.55%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 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82,100.49 项目明细见本报告第十节附注七51、54、55、5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61,294.30 项目明细见本报告第十节附注七49、5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9,019,329.36 项目明细见本报告第十节附注七50、5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12,746.12 项目明细见本报告第十节附注七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46,681.15 项目明细见本报告第十节附注七55、5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15,766.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94,100.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34.53 合计 5,383,719.9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 原因 房屋租金 403,340.18 租金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 个税手续费返还 212,426.46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 合计 615,766.6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生态景观 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之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 国。2024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公开发布,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了行动指南。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已成为我国现阶段的重要课题之一。在这样的形势背景下,公共园林、旅游度假、城市公园、商业园区、科教康养、地产人居等生态建设领域迎来更多机遇,长期发展前景向好。 2、城市运营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显著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2%,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院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第17次报告》预测,2035年中国城镇化比例将达到70%以上,城镇化率的提升增加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需求。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推动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逐步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加快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型,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的发展与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对城市运营服务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与深入发展产生了强大的推动力。 3、绿色建设 水环境治理: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 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多措并举,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村黑臭水体工作指南》,用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 作,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2024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该专项重点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方向。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治理行业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水环境治理行业已逐步进入从规模扩张向系统规划、高质量发展升级的新阶段,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加速升级、提升经济整体绿色竞争力、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 林业与园林技术咨询: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实 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推行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2023年4月,自然资源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推动采取有力措施持续不断地来提升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包括统筹布局和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持续提升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碳汇增量,突出森林在陆地生态系统碳汇中的主体作用。“十四五”规划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国内生态环保重大项目陆续发布,林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为行业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绿色建材:2023年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 施方案》,提出发展绿色建材是建材工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是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路径。现代绿色建筑材料作为现代绿色建筑的载体,其发展正代表着现代绿色建筑的发展。202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提高建筑领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加快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上述相关政策对于建筑建材行业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理念,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