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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9财报-
杰美特:2024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62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谌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晓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重要事项2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4 第十节财务报告45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4.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杰美特、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杰之洋 指 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创卓越 指 深圳市中创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中创投资有限公司” 美国道瑞 指 DoriaInternationalInc.,中创卓越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 移动智能终端、终端 指 安装具有开放式操作系统,使用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技术实现互联网接入,通过下载、安装应用软件和数字内容为用户提供服务的终端产品 OEM 指 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指由采购方提供设备和技术,由制造方提供人力和场地,采购方负责销售,制造方负责生产的一种生产方式。 ODM 指 OriginalDesign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指由采购方委托制造方,由制造方从设计到生产一手包办,而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模式。 决色 指 中创卓越自有品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机构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上年同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杰美特 股票代码 30086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杰美特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JAMETECHNOLOGYCORP.,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谌建平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波 张羽晗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 电话 0755-33300868 0755-33300868 传真 0755-36993152 0755-36993152 电子信箱 zb@jamepda.com zhangyuhan@jamepda.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30,712,983.79 243,826,746.46 76.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632,654.37 -27,340,645.64 168.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817,568.35 -49,205,345.18 96.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698,360.93 -53,564,855.27 133.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86 -0.2136 169.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86 -0.2136 169.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 -1.70% 2.9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08,206,583.36 2,101,672,503.85 0.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38,351,053.95 1,534,282,293.52 0.27%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7,899.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908,900.00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归属当期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7,178,730.21 主要系本期的银行理财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799,119.71 主要系本期收回历史逾期应收账款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5,572.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17 合计 20,450,222.7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移动智能终端保护类配件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06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深耕细分行业,经过多年沉淀,公司已在产品研发设计、高精度模具开发、注塑生产自动化、质量体系标准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已形成以全球知名的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厂商、细分行业领头品牌商、全球连锁商超等多维度的大客户结构。公司利用多年聚焦于细分行业深耕所沉淀的经验以及对细分行业市场需求的敏锐嗅觉与快速响应能力,秉持“团结、科技、专注、时尚”的经营理念,精心打造具有时尚与科技内涵的自主品牌,定位中高端市场,推出一系列时尚且高质量的移动智能终端保护类产品,畅销产品有手机保护壳、平板保护壳、穿戴设备保护壳以及表带等产品。 公司的业务主要由ODM/OEM业务和自有品牌业务两大业务构成,具体的销售模式如下: (1)ODM/OEM业务的销售模式 ODM/OEM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根据客户委托需求,进行产品的研究开发,并根据客户订单情况组织生产,然后直接销售给ODM/OEM客户。该模式下,存货周转速度快、资金占用少,公司能够专注于产品质量提升和生产工艺改进,未来ODM/OEM销售仍将是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ODM/OEM直销模式一般业务流程为:公司在与采购额较大的客户洽谈合作意向后,该类客户将对公司进行考察,具体包括:①审核公司经营资质;②现场检验公司生产能力、研发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品质控制、环保状况等。客户对公司考察并综合评估合格后,将公司列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向公司发放供应商代码,并签署框架协议,就货物品质、包装、交期、定价原则、付款周期等进行约定,具体交易价格依照后续订单执行。 (2)自有品牌业务的销售模式 公司自有品牌主要采用经销模式,通过集中优势资源和精力做好销售管理和销售支持,借助经销商深度的网络优势迅速建立起覆盖广泛、体系健全的营销服务网络,时刻关注产品销售流量、用户等数据,实现精细化运营,实现快速响应市场变化,迅速占领和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自有品牌经销模式分为购销和代销两类。购销模式,即买断式销售。公司与客户签署框架协议,就货物品质、包装、交期、定价原则、付款周期等进行约定,具体交易价格依照后续订单执行。公司在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时,相应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对方。代销模式,即寄售模式。 公司与客户签署框架协议,就货物品质、包装、交期、定价原则、付款周期等进行约定。公司在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时,相应的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给对方。公司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71.30万元,去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24,382.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6.65%。公司业务结构相对稳定,由ODM/OEM业务和自有品牌业务两大业务构成。其中,ODM/OEM业务已经形成多维度的大客户结构,服务对象涵盖国内外知名终端厂商、大型连锁商超、潮流品牌等,产品类型多样,生产工艺纯熟,与客户之间形成了高效、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在报告期内ODM/OEM业务收入为37,246.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86.48%,去年同期的比重达到80.87%;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业务实现收入5,825.2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3.52%,去年同期的比重为19.13%,公司在全球经营范围内的主要自有品牌有“决色”、“Raptic”,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时尚潮流的产品设计,公司自有品牌在国内外市场逐步形成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 1、上半年下游客户订单增加,公司收入实现增长 国际数据公司(IDC)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5.75亿部,较去年同期增长7.74%。2024年上半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达到1.41亿部,同比增长7.63%。公司ODM/OEM板块得益于下游客户对公司的订单需求增加,同时,自有品牌板块销售额也同步提升。 2、公司收入增加,毛利额同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71.30万元,去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24,382.67万元,较 去年同期增加18,688.63万元,增长率为76.65%。公司实现毛利9,789.61万元,去年同期实现毛 利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