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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9财报-
吉视传媒: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929公司简称:吉视传媒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褚春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由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立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经营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21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3 第六节重要事项2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2 第十节财务报告36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吉视传媒 指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吉视影投 指 吉视传媒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吉视创投 指 吉视传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亚樾城公司 指 三亚樾城投资有限公司 吉视汇通 指 北京吉视汇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艺术品公司 指 吉视传媒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I-PON技术 指 基于万兆IP广播技术的一种PON方案,该技术将万兆以太网技术应用于光纤到户网络,为用户提供超带宽(10G及以上)的广播电视业务和宽带接入业务。 吉视云“蜻蜓眼” 指 吉视传媒依托自身光缆资源优势,为用户提供的智慧安防解决方案 IDC 指 InternetDataCenter,互联网数据中心 96633 指 吉视传媒客户服务电话 国网 指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吉视传媒 公司的外文名称 JiShiMedia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Jishimedi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褚春彦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毅 任国新 联系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 纽中心 电话 0431-88789022 0431-88789022 传真 0431-88789990 0431-88789990 电子信箱 sunyi@jishimedia.com renguoxin@jishimedia.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经公司2020年2月25日、2020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由“净月开发区博硕路(仁德集团402 室)邮政编码:130117”修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999 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邮政编码:130117”。 公司办公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和美路999号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30117 公司网址 www.jishimedia.com 电子信箱 sunyi@jishimedia.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吉视传媒 601929 无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802,106,992.26 851,917,241.74 -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922,184.05 12,898,469.40 -1,859.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0,344,658.66 -4,305,944.02 -5,249.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591,769.99 50,222,954.76 12.6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297,984,328.86 6,561,936,158.17 -4.02 总资产 13,920,532,513.07 14,442,987,632.73 -3.62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50 0.0039 -1,7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50 0.0039 -1,76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660 -0.0013 -4,976.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2 0.19 减少3.71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3.57 -0.06 减少3.51个百分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计算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时,按照相关规定,已扣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的股利或利息(包括未宣告发放股利或利息)。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销部分 1,502,024.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261,053.4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 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 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 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 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4,570.7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67.9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105.74 合计 3,422,474.6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情况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I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行业,隶属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这一细分行业。按照行政管理要求,公司是吉林省区域内唯一统一运营管理的有线电视运营商。 国家发改委印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其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制作、发行、交易、播映、出版、衍生品开发、版权保护、监管及相关技术开发应用”“互动视频、VR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等高新视频开发和应用”“超高清、云转播开发应用”“高新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智慧广电建设、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广播电视数字化、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网智能协同覆盖、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智能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国家文化专网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应急广播电视系统建设”“演播室设备、音视频编解码设备、音视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电视系统设备、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设备、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产品、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等内容纳入鼓励类目录。其中,“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互动视频、VR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等高新视频开发和应用”“超高清、云转播开发应用”“高新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国家文化专网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等为首次纳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纳入鼓励类目录的内容得到进一步拓展,为壮大广电视听领域产业投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重要政策指引。 中国广电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赛音希力嘎查完成广电5G电信普遍服务(以下简称:电普)的外场试点首呼验证,实现对偏远通讯服务盲点地区的网络覆盖,提供高清音视频通话和高速数据上网服务。此次首呼成功验证了广电700MHz5G网络实施电信普遍服务的高效性,为后续在边疆地区规模化部署电普基站、更好履行广电网络社会责任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下一步,中国广电将扎实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建设,构建高效协作体系,确保电信普遍服务项目高标准如期完成,以实际行动为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网络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在吉林省范围内主要依托有线数字电视智能光网的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交互式现代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支撑,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接收、转发和传输等基本业务;依托IP数据网、VOD交换网和DCN网三大承载网络,开展各类宽带互联网等双向数据增值业务服务。同时,为了在国家“三网融合”产业政策全面放开、网络技术迭代加速等市场竞争格局下实现企业垂直跃升,公司以国家全面促进社会信息化发展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为指引,在吉林省内围绕政务信息化及智慧产业布局,开展各类社会信息化应用与服务等战略转型业务。 1.广播电视基本业务 (1)广播电视基本收视业务、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公司为吉林省广播电视用户提供高清、超高清数字电视节目直播、VOD视频点播、数据广播扩展和各类互联网平台等业务服务。目前, 该项业务收入类型主要包括基本收视费、视频点播费等业务服务收入。 (2)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业务。公司在吉林省范围内获得国家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授权,接收并通过网络向用户传输有线电视节目信号,为全国各地电视节目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