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11公司简称:中国核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陈宝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晨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子建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五小节第(一)部分“可能面对的风险”中描述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6 第四节公司治理17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0 第六节重要事项2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1 第十节财务报告74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的半年度报告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公司在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中国核建 指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控股股东 指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核建集团/原控股股东 指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 指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核集团承继取得中核建集团直接持有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电机组 指 由反应堆及其配套的汽轮发电机组以及为维持正常运行和保证安全所需的系统和设施组成的基本发电单元;核电机组由核岛(主要是核蒸汽供应系统)、常规岛(主要是汽轮发动机组)和电厂配套设施(BOP)三大部分组成 中核二二 指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二三 指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二四 指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五公司 指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华兴 指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中原建设 指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华泰 指 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华辰 指 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和建国际 指 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检修 指 中核检修有限公司 中核机械工程 指 中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华辉 指 北京中核华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核华纬 指 中核华纬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中核建投 指 中核建投资有限公司 核建创科 指 中核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核建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inaNuclearEngineering&ConstructionCorporation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NE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宝智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邹禹萌 张云普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中核科创园A1办公楼 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中核科创园A1办公楼 电话 021-31858860 021-31858860 传真 021-31858900 021-31858900 电子信箱 dong_sh@cnecc.com zhangyunpu@cnecc.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702 公司网址 http://www.cnecc.com/ 电子信箱 dong_sh@cnecc.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中核科创园A1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核建 601611 无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54,627,147,782.11 54,573,303,761.84 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5,104,948.96 893,610,308.18 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33,451,380.12 856,995,987.66 20.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00,916,153.20 -13,086,911,151.62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410,773,233.08 28,684,621,269.77 -0.95 总资产 225,495,660,248.42 215,335,561,053.74 4.72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28 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7 7.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27 2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1 4.86 降低0.1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2 4.65 增加0.47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1,195.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7,894,073.7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311,597.3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6,015,691.5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2,941,545.1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519,331.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623,580.28 合计 -78,346,431.16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处行业情况 1.核电工程 能源危机加快推进全球能源转型,核能优势愈发突显,世界各国积极推动核电、核能发展。 欧盟将核能纳入《净零工业法案》战略技术清单;美国、法国、英国等20余国联合发布《三倍核 能宣言》;法国立法消除核电发展限制,将取消2015年设定的“到2035年核电占比不超过50%” 的上限;俄罗斯将大力新建核电机组,到2045年将建成29台新核电机组;与我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中,多数国家有计划发展核电,世界核能进入新发展阶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建设,保持平稳建设节奏,合理布局新增沿海核电项目。《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稳步推进核电开发建设,积极安全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加快能源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持续推进核电重大专项,实施首批国家能源核电数字化转型技术示范项目,稳妥有序推动核电项目国际合作。 截止2024年6月底,我国大陆在建在运核电机组85台,在建机组数量连续第17年位居全球第一,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4333.71亿千瓦时,同比上升3.98%。 2.工业与民用工程 2024年上半年,建筑业保持稳定发展,全国建筑业总产值13.83万亿元,同比增长4.8%,建 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依然稳固。 (1)房屋建筑 一方面,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仍处在调整转型过程中,维持房地产稳定发展仍是政策的主要目标。上半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同比分别下降19.0%、25.0%;房屋新开工面积、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降幅也有所收窄,房地产行业对建筑业需求端贡献度进一步弱化。 另一方面,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等房建细分领域仍有较大增量空间。2023年以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强调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为存量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带动房建市场上下游产业发展。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2)基础设施 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35年,全面建成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方式基本实现绿色转型,设施整体质量、运行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规划强调区域协同,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城市群互联互通,构建便捷通勤圈。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及单位面积基础设施建设资本存量仍处于较低水平,依托现代化建设和城镇化推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仍处于增量期。 目前,基础设施建设仍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上半年,全国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5.4%,比全部投资快1.5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投资增长1.2个百分点。其中,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27.4%,航空运输业投资增长23.7%,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长18.5%。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发行使用为推进投资领域提质增量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 (3)新能源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层面,将新能源产业定位为经济增长新引擎之一,新能源产业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新能源开发建设提速。2024年上半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