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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一致: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9财报-
国药一致:2024年半年度报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壹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谷国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雪飞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的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7 第六节重要事项2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0 第十节财务报告5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国药一致、本集团 指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 指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 指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国控广州 指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国大药房 指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国控广西 指 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 国药致君 指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致君医贸 指 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国药致君坪山 指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万乐药业 指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医院直销 指 我司分销业态之一,指销售对象为二三级医院。 基层医疗 指 我司分销业态之一,指销售对象为一级医院及其他公立社区中心、乡镇卫生院、未定级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 小型社会办医 指 我司分销业态之一,指销售对象为民营未定级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 零售直销 指 我司分销业态之一,指销售对象为零售药店。 零售诊疗 指 我司分销业态发展的零售药房模式,以经营新特药、慢病用药为特色,依托批零一体化优势,打造专业的患者服务体系。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国药一致、一致B 股票代码 000028、20002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国药一致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ChinaNationalAccordMedicinesCorporation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SinopharmAccor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吴壹建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川 王兆宇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 电话 +(86)75525875152 +(86)75525875222 传真 +(86)75525195435 +(86)75525195435 电子信箱 gyyzinvestor@sinopharm.com gyyz0028@sinopharm.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785,980,620.95 38,387,531,548.02 -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43,487,174.84 830,251,088.20 -1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711,378,482.12 794,646,271.22 -10.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29,377,508.78 1,486,276,000.93 -37.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4 1.49 -1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4 1.49 -10.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9% 5.04% 下降0.85个百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1,405,241,387.83 47,571,094,779.26 8.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779,820,945.40 17,414,808,729.06 2.10%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913,915.60 主要为本期门店退租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9,834,731.87 主要为本期收到各类专项补助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1,837,784.59 主要为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8,699,942.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78,514.87 主要为本期核销无需支付的款项产生的营业外收入。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308,293.40 主要为重要联营企业的非经营性损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9,986,565.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377,924.63 合计 32,108,692.7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中国经济增长保持韧性,国民经济运行平稳向好,经济结构向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初步核算2024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16,836亿元,同比增长5.0%。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97亿人,占全国人口的21.1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17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5.40%。2023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首次突破20%,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高于14%,老龄化趋势持续加深。随着人口老龄化、城市化进程推进,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量持续增长,对医疗保健、慢病管理的需求也将稳步上升。 医药行业受政策影响非常深,近年来,相关政策密集落地——医保领域,形成国采、省份牵头的全国联采为主体,省级集采为补充的集中采购新格局;医保目录调整更趋常态化;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多维度监管体系确保基金安全。医疗领域,公立医院改革深化,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分级诊疗体系不断完善,医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医药领域,合理用药制度强化,药品监管更加严格,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中药传承与创新并重,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8年至今,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进行了九轮,覆盖药品品种达374个,各企业存量大品种已基本陆续完成集采; 耗材集采规则持续优化,降价趋于温和,同时也促进了医疗器械的国产化替代。国家医保局提出2024年将进一步提速推进完成500个品种的集采,2024年集采将持续提质扩面,国采常态化推进,省级集采从“填空”和“补缺”扩大覆盖范围,强化区域协同。 2024年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进药品价格专项治理,“四同”、“三同”价格治理促进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国家医保局鼓励各地建设药品“比价”系统,从地域、渠道等多维度全面实施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另一方面,北上广深等地区开始实施医保线上支付,相关举措对医药零售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医保基金监管呈高压态势,从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五个维度全面推进基金监管常态化。2023年至今陆续出台打击骗保专项整治,加速零售行业规范化。2024年4月国家医保局明确提出要加强药品追溯码的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医药合规智能监管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在政策推进及行业竞争影响下,医药流通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挑战与机遇。对于分销业务,一方面是集采等政策不断压缩盈利空间,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环境及医保趋紧的影响,导致应收回款压力增大,行业竞争同质化、陷入低价竞争。对于零售业务,终端竞争更为激烈,据药监局统计数据,2023年全国零售药店达66.7万家。伴随药店数量持续扩张,店均销售额呈现逐年下滑趋势,客流向多渠道、多终端扩散。根据中康CMH数据,2024年1-5月全国药店零售市场规模约2178亿元,同比下滑3.7%。同时,医药互联网渠道快速增长,对实体药店形成进一步分流。 门诊统筹政策短期内造成慢病患者由药房回流至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房客单客流下滑,叠加医保个账改革,零售药房行业整体面临较大的经营挑战,但同时门诊统筹政策也加速了医疗资源的下沉。门诊统筹、双通道政策加速了处方的外流,随着门诊统筹政策各地逐步落地实施,将逐步改变患者的购药行为和零售药房市场格局。一方面,伴随着行业整治规范的推进、长期利好于经营合规的头部企业,行业连锁率及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目前的传统药房零售模式亟待转型,零售行业将进一步回归零售服务本质,降低对个账医保支付的依赖,“以患者为中心”创新商品与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用药指导与诊疗服务、更为差异化的健康服务、满足多元化的健康管理需求,创新支付方式也将会增加,药房的模式也将呈现多级分化,医药健康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也将持续提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医药分销和医药零售,具体如下: 1.在医药分销领域(面向等级医院、零售终端和基层医疗机构,以批发为主),公司主要立足于两广地区,在两广区域医药分销业务规模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