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代码:601200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晓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5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23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5第六节重要事项................................................................................................................................29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7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0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1第十节财务报告................................................................................................................................4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7月公司实施10股送2股的分红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本年及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送股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并列示。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1200)成立于2004年,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成为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主要业务 “十四五”期间,上海环境明确了“环境治理+”的战略愿景,确定了以“规划咨询、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的发展定位。 1、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29个,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原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等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位于上海。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6个,均位于上海。 2、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项目共6个,分别为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成都市温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成都市温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北部污水系统总体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南充市高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以及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分布在上海、成都等地,其中南充市高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又分为三个子项目:(1)南充市高坪区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2)南充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3)南充市高坪区阙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BOT、TOT、轻资产服务等多元模式开展主营业务。BOT是一种政府特许经营模式,授予公司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在项目初期需投资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合作期内的运营获得收入。TOT模式是将已建成的基础设施项目转让公司,在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运营并获得收入。轻资产服务模式主要通过规划、设计、咨询、代建代管等专业技术能力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项目取得 公司向地方政府/业主递交标书后,地方政府/业主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在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节、处置费定价/服务费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服务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专业 技术能力和品牌优势,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并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项目全流程环节均具有显著优势。投资类项目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等。轻资产服务项目中标后,公司与业主方签订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技术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2、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环节需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试等工作,并需完成向主管部门申报立项、规划、获取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前期手续,此外,还需完成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获得批复、项目通过试运营、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环节。 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再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以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后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项目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因素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BOT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等因素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BOT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因素按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 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 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盈利模式 对于BOT项目,主要通过补贴费取得收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上网取得售电收入。根据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自2012年4月1日起,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 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