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LungKeeGroupHoldingsLimited 2024 中期报告 目录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2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4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5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7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8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 其他资料 23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致:龙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前称龙记(百慕大)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大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董事会 引言 本核数师已审阅龙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称龙记(百慕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载于第4至19页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其中包括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之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六个月期间之相关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若干说明附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就中期财务资料编制之报告必须符合当中有关条文以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公司董事须对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及呈列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负责。本核数师之责任是根据审阅对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结论,并按照委聘之协定条款仅向作为实体之阁下报告结论,且并无其他目的。本核数师不会就本报告之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 审阅范围 本核数师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阅委聘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独立核数师审阅中期财务资料”进行审阅。审阅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主要向负责财务和会计事务之人员作出查询,并应用分析性和其他审阅程序。审阅范围远少于根据香港核数准则进行审核之范围,故不能令本核数师保证本核数师将知悉在审核中可能发现之所有重大事项。因此,本核数师不会发表审核意见。 结论 按照本核数师之审阅,本核数师并无发现任何事项,令本核数师相信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在各重大方面未有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编制。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财务业绩 龙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称龙记(百慕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业绩连同比较数字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785,212 708,923 6,188 5,411 (5,100) (1,500) (2,626) (244) (31,509) 5,000 (282,438) (306,019) (215,457) (204,317) (2,782) (3,018) (82,139) (81,720) (196,977) (173,838) (129) (230) (27,757) (51,552) 3,842 20,046 (23,915) (31,506) (39,385) (69,825) (63,300) (101,331) 港仙 港仙 (3.79) (4.99) (3.79) 不适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收入3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4 投资物业公平值之减少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之 已确认减值亏损净额制成品及在制品存货变动原材料及已用消耗品 雇员福利开支 使用权资产之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其他开支5 租赁负债之利息开支 除税前亏损 所得税抵免6 期内亏损7 期内其他全面开支: 于其后可能被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期内总全面开支 每股亏损9 —基本 —摊薄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于二零二四年 于二零二三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 (未经审核) (经审核) 资产及负债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10 161,400 166,500 物业、厂房及设备 10 586,249 655,982 使用权资产 62,623 67,055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所支付之按金 9,186 23,580 递延税项资产 46,336 43,422 865,794 956,539 流动资产 存货 480,295 530,511 贸易、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181,211 177,177 银行结存及现金 470,541 428,758 1,132,047 1,136,446 流动负债 贸易、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 12 143,645 128,073 合约负债 18,254 26,931 租赁负债 1,966 3,307 应付税项 34,177 34,684 应付股息 361 310 198,403 193,305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于二零二四年 于二零二三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流动资产净值 933,644 943,141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799,438 1,899,680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0,104 11,109 租赁负债 2,502 3,258 其他应付款项 12 82,954 86,551 95,560 100,918 资产净值 1,703,878 1,798,762 资本及储备股本 13 63,168 63,168 储备 1,640,710 1,735,594 总权益 1,703,878 1,798,762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股本 股份溢价 法定储备 汇兑储备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储备 保留溢利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经审核) 63,168 156,213 339,837 216,778 — 1,210,585 1,986,581 期内亏损 — — — — — (31,506) (31,506) 期内其他全面开支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 — — (69,825) — — (69,825) 期内总全面开支 — — — (69,825) — (31,506) (101,331)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附注8) — — — — — (37,901) (37,901)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63,168 156,213 339,837 146,953 — 1,141,178 1,847,349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经审核) 63,168 156,213 334,835 170,752 123 1,073,671 1,798,762 期内亏损 — — — — — (23,915) (23,915) 期内其他全面开支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 — — (39,385) — — (39,385) 期内总全面开支 — — — (39,385) — (23,915) (63,300)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附注8) — — — — — (31,584) (31,584)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63,168 156,213 334,835 131,367 123 1,018,172 1,703,878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54,332 30,911 37,268 (18,379) (8,030) (10,208) 18,585 (12,407) (8,677) 4,212 93,478 (5,871) (1,301) (1,969) 942 3,646 93,119 (4,194) (13,102) (67,423) 4,578 4,174 1,166 1,951 (7,358) (61,298) (31,533) (37,856) (1,949) (2,057) (129) (230) (33,611) (40,143) 52,150 (105,635) 428,758 536,643 (10,367) (13,968) 470,541 417,040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现金流量存货减少(增加) 贸易、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 贸易、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减少)合约负债(减少)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动用)之现金已付所得税 已退还所得税 经营活动产生(动用)之现金净额投资活动动用之现金净额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已收利息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所得款项 融资活动动用之现金已付股息 偿还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之已付利息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期初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汇率变动之影响 期终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即:银行结存及现金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呈报基准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 根据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通过之特别决议案,本公司之名称已由龙记(百慕大)集团有限公司更改为龙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主要会计政策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投资物业按公平值计算则除外。 除因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导致会计政策出现变动外,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之会计政策及采用的计算方法与编制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纳者相同。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于本中期期间,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开始之年度期间强制生效之下列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编制本集团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修订本 售后租回之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 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以及香港诠释 第5号(二零二二年)之有关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 附带契约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7号之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2.主要会计政策(续)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续) 于本中期期间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对本集团本期间及过往期间的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于此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事项概无重大影响。 3.收入及分类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模架及相关产品之制造及销售。收入指扣除退货及贸易折扣拨备后之期间内对外部客户所售货物发票值。本集团于某一时间点确认收入。 来自模架及相关产品之制造及销售之收入 本集团制造并直接向客户销售模架及相关产品。当货品之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即当货品交付至客户之时),即确认收入。于客户取得相关货品控制权前进行的运输及其他相关活动被视为履约活动。于交付后,客户对货品之分配方式及销售价格拥有全面酌情权,对销售货品负有主要责任,并须就货品承担过时及损失之风险。本集团给予贸易客户之信贷期介乎三十日至九十日。 于所有合约之履约责任中,其原有预期期限为一年或以下。 本集团只有一项营运分类,该分类按照向主要营运决策者(即: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呈报以供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之资料厘定,该分类为本集团之综合业绩,包括所有收入、开支及税项开支。结果,本集团只有一组报告分类。有关此分类的资料可以参考整份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概无其他离散的财务资料予以提供,因此,仅呈列实体披露及地理资料。 本集团之分类收入及分类业绩指分别载于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收入及除税后溢利。 3.收入及分类资料(续) 实体披露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绝大部份非流动资产乃位于相关集团实体所在地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下列为按客户之交付地点划分的本集团收入之分析: 二零二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