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梅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守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龙舒婷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根据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号),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披露信息进行了脱密处理。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重要事项2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2 第十节财务报告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其他备查文件。 文件存放地: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公司、航天彩虹 指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科技集团、实际控制人 指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航天气动院、控股股东 指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彩虹公司 指 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神飞公司 指 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 南洋公司 指 浙江南洋科技有限公司 东旭成 指 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南洋 指 杭州南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南洋经中 指 浙江南洋经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永信洋 指 杭州永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致同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本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航天彩虹 股票代码 002389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南洋科技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航天彩虹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AerospaceCHUAV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胡梅晓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杜志喜 朱慧 联系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集聚区海豪路788号、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17号 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17号 电话 0576-88865092 010-88536133 传真 010-68741197 电子信箱 yzbk@163.com caihonguav@sina.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18,983,863.97 1,136,839,402.97 -1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011,535.87 114,032,517.64 -4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3,677,119.33 104,338,433.04 -48.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0,203,299.62 -444,208,580.63 3.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1 -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11 -36.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2% 1.44% -0.6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099,532,245.30 10,638,537,403.89 -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037,464,216.69 8,022,094,742.51 0.19%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2,404,958.64 附注十一、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326,425.42 附注七、47、4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45,979.81 附注七、51、5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09,971.4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32,975.85 合计 12,334,416.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无人机和新材料两大业务板块。 (一)无人机业务 公司坚决锚定成为世界一流特种飞行器产业公司和打造无人机产业链链长的战略目标,致力于研究和发展适应复杂应用环境的中大型无人机及特种用途无人机技术,主要从事无人机及其机载任务设备(含武器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试验、销售、服务等,并基于自有技术面向用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目前经营方式主要为整机产品销售、多元化应用服务、先进无人机技术预研等。 1.无人机及机载武器产品 (1)成熟产品 公司已构建起远中近程、高中低空、高速和低速相结合的无人机应用体系。成熟产品包括彩虹-3中空多用途无人机、彩虹-4中空察打一体无人机、彩虹-5中高空长航时无人机、彩虹-804D复合翼垂直起降无人机等,大部分获得出口立项批复,从2004年起实现批量出口,远销非洲、亚洲的十余个国家,整机出口数量及金额在国内领先;多款产品已装备国内,进一步扩大彩虹无人机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 (2)在研产品 在研产品主要为瞄准未来作战场景和用户实际需求开展的型号研制,包括CH-4增强型无人机科研项目、CH-5改进型、隐身无人机系统研制项目、XX-3D新一代高消费比无人机研制、无人倾转旋翼机系统研制项目、低成本机载武器科研项目、彩虹-807、彩虹-804C以及巡飞弹、多用途模块化导弹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填补国内空白的系统。 2.多元化应用服务 (1)任务载荷及配套设备 公司瞄准察打一体无人机领域,结合整机研发同步研制射手系列空地导弹配装彩虹无人机,研制并初步形成多种巡飞弹产品寻求新的竞争赛道。基于彩虹无人机平台,牵引供应商开发光电载荷、高清相机、雷达设备、电子侦察设备等十余种任务载荷,形成较好的应用扩展性和兼容性。 (2)无人机应用服务 公司积极推动无人机服务国民经济领域,基于彩虹无人机平台,自主开发无人机民用技术,先后完成航空物探、应急测绘、森林防火、公安反恐、管线巡护、海事应用、海洋监测、应急通信等无人机应用系统研制及飞行试验;在地质、海洋、公安、环保、气象、通信、测绘、应急、农林等行业已完成示范应用;在中大型无人机航空物探、应急测绘等领域已进入产业化阶段并占据领先地位。 (3)先进技术预研 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和全球前沿趋势,在国际领先水平、填补国内空白的尖端技术领域开展前瞻性布局和技术储备,研制对称战场环境使用的无人机系统,占据大型无人倾转旋翼机技术领域国内制高点,重点发展和建设无人协同作战、无人蜂群、巡飞弹等技术研究,牵引配套开发新型载荷技术,开发智能化、网络化数据链技术,探索无人机平台与巡飞弹有机结合,扩大使用半径,实现立足无人机平台、拓宽应用场景、丰富应用模式。 (4)融入低空经济发展大局 公司积极顺应国家低空经济相关政策,精确自身定位,充分发挥特有优势,依托信息化和质量提升手段,提升无人机现有产品和服务质量,保持基本盘稳定。结合低空经济的特点,开展干、支线无人物流产品研制,开展高质量低成本化工作,解决物流成本高的痛点;合理评估公司资源配置,逐步开展倾转旋翼控制技术和太阳能电推动系统技术于新型飞行器产品上的结合应用。逐渐加强与人工智能企业合作,在无人机自动驾驶、快速情报获取、健康监控等方面加深人工智能应用,逐渐加强与人工智能企业合作,在无人机自动驾驶、快速情报获取、健康监控等方面加深人协作,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落地。 3.经营模式 公司为无人机系统总体研制单位。目前经营模式主要为整机产品销售、多元化应用服务以及先进无人机的技术预研。 (1)采购模式:公司持续提升集约化生产、开放式采购以及内部精益化管理水平,多数供应商采用双定点、多定点采购模式,降本增效成果显著。 (2)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销售一整套解决方案,以满足不同客户定制化需求或应用场景(如特种、侦察、训练、应急等)。销售渠道方面,主要是通过参与客户招标、代理商销售及企业直销进行。公司销售网络遍布全球十余个 国家和国内二十余个省市,客户基础稳定、市场资源丰富。 (3)研发模式:公司掌握了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了总体设计、结构、飞控、动力、链路、载荷、航电、火控等学科专业齐全的研究体系。此外,公司有效发挥系统集成优势:无人机可为制导装备研制提供试飞验证平台,制导装备的大量应用亦可反哺无人机的改进研制和性能提升。 (二)新材料业务 公司新材料业务包括功能聚酯薄膜和光学膜业务。公司积极实施高端薄膜发展战略,致力于高科技膜领域的工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 1.功能聚酯薄膜业务 公司具备年产8万吨各类聚酯材料的生产能力,产品涵盖光伏背板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