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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8财报-
永泰运:2024年半年度报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28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永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舒巧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对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相应的陈述,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8 第六节重要事项2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2 第十节财务报告4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公司盖章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永泰运 指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永港物流 指 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永泰运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宁波市北仑永港油品有限公司 永泰艾力 指 青岛永泰艾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永泰运全资子公司 永泰天极 指 上海永泰天极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永泰运全资子公司 凯密克 指 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永泰运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宁波凯密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香港永泰 指 中文名: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英文名:HONGKONGYONGTAICHEMICALLOGISTICSCO.,LIMITED,永泰运全资子公司 浙江供应链 指 永泰运(浙江)供应链有限公司,永泰运全资子公司 “运化工”平台、“运化工” 指 “运化工”智慧物流管理平台,是永泰运自主开发的集化工供应链服务、数据互通、安全管控、内部管理于一体,能够向客户提供数字化供应链管理及决策支持的一站式、可视化智慧物流管理平台 化工产品、化学品 指 通过运用化学方法改变物质组成或结构、或合成新物质的生产技术所得的产品 危化品 指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的一种,包括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报告期期末、期末 指 2024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上年末 指 2023年12月31日 期初 指 2024年1月1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永泰运 股票代码 00122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永泰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YongtaiyunChemicalLogistic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T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永夫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韩德功 张花蕾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汇盈大厦6楼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汇盈大厦6楼 电话 0574-27661599 0574-27661599 传真 0574-87730966 0574-87730966 电子信箱 handg@yongtaitrans.com zhanghl@yongtaitrans.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849,102,077.38 1,067,814,342.94 1,041,803,072.54 77.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1,812,900.74 103,084,697.84 103,084,697.84 -4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3,592,874.42 84,713,149.95 84,713,149.95 -3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7,496,401.57 -119,670,632.06 -119,670,632.06 -140.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 0.99 0.99 -39.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0 0.99 0.99 -39.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5% 6.14% 6.14% -2.5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445,511,583.67 3,918,129,226.64 3,918,129,226.64 13.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18,842,211.17 1,753,819,462.88 1,753,819,462.88 -1.9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公司普货出口业务的主要模式是在为相关客户提供跨境综合物流服务的基础上,结合客户自身需求与公司资源匹配能力提供包括采购、订舱、报关、跨境物流等环节的出口贸易综合服务。公司与客户明确交易需求,再向合作的供应商确认对应的货物价格,结合当期跨境综合物流服务的市场价格,作为销售总金额向客户报价。经客户确认后,公司分别与客户、供应商签订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供应商按约定的交货时间,将货物发至公司自有仓库或委托的第三方仓库,由公司完成后续订舱、报关及发运等环节。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公司向客户交付提单完成交易。 鉴于该业务采购、销售等行为均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商务谈判情况、采销策略等因素自主决定,并由公司提供交易过程中涉及的跨境综合物流服务,公司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按照总额法对该类业务确认收入。 年审期间,公司对此类贸易业务和交易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总结,对相关交易的实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判断。经公司自查梳理发现,部分普货出口业务采购、销售订单之间存在一定对应关系,销售价格是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基础上加上跨境物流的综合服务价格后跟客户确定,未承担存货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同时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签订时间接近,货物本身的风险已经转移。基于公司在过程中承担的责任,采用净额法更符合现行的监管要求。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年报披露时对该部分业务从“总额法”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该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747,036.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820,841.1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558,420.2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30,428.4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79,129.7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67,373.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48,456.36 合计 8,220,026.3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深耕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领域20余年,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可视化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兼具物流行业精细化管理的特征和化工行业注重安全的属性。 2024年上半年,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全国社会物流总额167.4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其中一、二季度分别增长5.9%、5.7%,延续去年四季度以来较快增长态势。对比来看,社会物流总额仍保持良好增长韧性,各月走势增速较为平稳,对比上年同期波动幅度有所收窄,显示物流需求与经济恢复基本同步,稳定协调回升具备良好基础。 在化工领域,国务院安委会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于2024年 1月23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安委办 〔2024〕1号),其中包括《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指导、部署开展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对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等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完善强化统筹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提升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等方面重点保障措施。化工物流领域的安全要求日益趋严,管理已趋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