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颖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智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银玉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该等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有关风险因素内容与应对措施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1 第六节重要事项3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0 第十节财务报告5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件;四、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凌玮科技 指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凌玮有限 指 广州凌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曾用名为“广州凌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冷水江三A、三A公司 指 冷水江三A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曾用名为“冷水江三A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冷水江制碱厂综合经营公司”“湖南省冷水江制碱厂劳动服务公司”“冷水江三A实业股份公司”“湖南省冷水江三A实业发展公司”等 上海凌盟 指 上海凌盟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凌盟化工有限公司” 佛山凌鲲 指 佛山市顺德区凌鲲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莞凌瑞 指 东莞市凌瑞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展联 指 成都展联商贸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沙凌玮 指 长沙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长沙市凌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凌玮 指 天津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凌玮 指 安徽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南聚涂 指 湖南聚涂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凌玮新材料 指 凌玮新材料技术研究(广州)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凌玮供应链 指 凌玮供应链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凌玮科技 股票代码 30137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凌玮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angzhouLingwe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LINGW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胡颖妮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彭智花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702 电话 020-31564867 传真 020-39388562 电子信箱 zqb@lingwe.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6,810,191.17 215,015,828.51 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1,185,900.84 54,558,489.48 1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5,883,668.92 48,030,637.69 16.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6,152,860.03 16,701,635.20 176.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55 1.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6 0.55 1.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0% 4.58% -0.5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37,811,654.69 1,688,819,110.47 -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26,394,654.38 1,497,750,380.84 1.91%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0.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1,187,868.74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5,264,742.0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5,929.8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07,368.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810.60 合计 5,302,231.9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专注于纳米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代码:C)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代码:C26)。 1、行业发展状况 在新材料领域中,二氧化硅因其化学惰性和多孔结构等优良的理化性能而被广泛应用到多种行业中充当消光剂、吸附剂、开口剂、催化剂载体等,具有较高的附加值,是重要的功能性新材料,有“工业味精”之美誉。 我国二氧化硅行业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以沉淀法为例,从产能和产量看,截至目前我国沉淀法二氧化硅行业产能和产量位居世界首位,但存在低端产品整体产能过剩、高端产品供不应求的局面,产能过剩大多集中于轮胎、橡胶、鞋材、饲料等低端应用领域,而涂料、油墨、塑料薄膜、催化剂载体等中高端市场产能不足。从企业规模看,沉淀法二氧化硅生产企业向规模化、大型化和集中化发展。从产品应用领域看,我国沉淀法二氧化硅消费构成仍以价格和附加值相对较低的橡胶制品和兽药饲料为主。 公司主营产品消光剂、吸附剂、开口剂、防锈颜料处于纳米二氧化硅行业的中高端市场,应用于涂料、油墨、塑料薄膜等各类涂层领域,虽然沉淀法二氧化硅行业整体存在一定的产能过剩的局面,但是公司生产的纳米二氧化硅产品所处市场产能,尤其是国产产能仍未饱和,随着市场经济复苏,下游需求市场的良好发展,二氧化硅行业未来市场容量仍然广阔,尤其在国外原材料供应的及时性有时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的背景下,此外叠加国内环保政策趋严,对国产高性价比原材料的需求更加迫切,以公司为代表的国产企业份额将在较大的增长空间。 2、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发展 (1)工信部等多部门2016年下发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将涂料用粉体纳米材料列入重点发展任务之一,提出“扩大粉体纳米材料在涂料、建材等领域的应用,积极开展纳米材料在光电子、新能源、生物医用、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应用”。公司具备强劲的自主研发实力,已经形成一批核心优势产品,并成功切入石化塑料、光伏新能源等应用领域,公司将受益于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 (2)2019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下列与公司产品相关的领域定为第一类:鼓励类。具体包括“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为公司所处 行业以及上下游相关行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给公司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和发展机遇。 (3)2020年12月,工信部发布的《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开始实施,对色漆、粉末涂料、醇酸清漆中的铅、镉、汞等重金属的含量作出了明确规定。新行业标准的实施,将逐步淘汰现有含有重金属的工业防护涂料中的防锈颜料,有效促进公司绿色环保的离子交换型防锈颜料产品的销售规模提升。 (4)202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有效应对外部打压遏制;要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中国制造的品质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将顺应国家发展战略要求,坚持以国产替代为发展方向,将自主研发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赋能下游应用领域迭代升级,力争在全球范围内打响纳米二氧化硅民族品牌的知名度。 (5)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实施,有望加速淘汰部分落后产能,减轻产能投放压力,有利于提升行业集中度和竞争格局的改善。 (6)2024年7月,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实施方案对精细化工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和科学指导,为我国精细化工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纳米二氧化硅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涂层助剂及其他材料的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已成为国内消光用二氧化硅领域龙头企业,是纳米二氧化硅行业知名生产企 业之一,国内行业标准的牵头起草单位,中国涂料行业十佳原材料供应商。自成立以来,公司持续探索研究纳米二氧化硅的制备工艺和生产技术,以消光剂及吸附剂作为自身发展纳米二氧化硅产业的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