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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8财报-
美锦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姚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红丽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十部分“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 对措施”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重要事项3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4 第十节财务报告6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的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美锦集团 指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指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汾西太岳 指 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于煤业 指 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 锦富煤业 指 山西美锦集团锦富煤业有限公司 锦辉煤业 指 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 华盛化工 指 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美锦煤化工 指 山西美锦煤化工有限公司 唐钢美锦 指 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 贵州华宇 指 贵州美锦华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飞驰科技 指 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美锦 指 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中科美锦 指 山西中科美锦炭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投资 指 青岛美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美锦能源 股票代码 00072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美锦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XIMEIJINENER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MJN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姚锦龙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嘉 杜兆丽 联系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电话 (0351)4236095 (0351)4236095 传真 (0351)4236092 (0351)4236092 电子信箱 mjenergy@mjenergy.cn mjenergy@mjenergy.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814,212,735.88 9,739,086,400.60 -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82,884,705.52 373,069,700.53 -28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93,610,081.15 352,394,442.66 -296.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7,929,006.91 -211,611,375.03 269.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09 -27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0 -2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8% 2.54% -7.2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2,020,913,144.05 42,512,543,896.03 -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225,350,501.45 14,980,171,332.82 -5.04%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52,778.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4,971,661.7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30,899.4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701,829.5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402,176.73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28,818.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04,758.24 合计 10,725,375.6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冲刺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顺应时代发展趋势,2024年公司一以贯之地坚持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观,坚定不移向清洁能源转型。2024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420.2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2.2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04%;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1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3.04%。 (一)煤焦业务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我国始终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山西省积极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加快能源领域全面创新、协调发展,助力国家能源安全和“双碳”行动,上半年,我国优质煤炭产能有序释放,煤炭产量保持相对高位,煤炭消费同比略有增长,全国煤炭供需总体平稳,焦炭行业处于“煤-焦-化”产业链的中游,受到上游炼焦煤资源供给、下游钢铁行业消费需求和煤化工行业发展路径选择的影响,焦炭价格呈现低迷现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焦化、天然气、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等商品的生产销售,拥有储量丰富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具备“煤-焦-气-化-氢”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是全国较大的独立商品焦和炼焦煤生产商之一,拥有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完善的环保设施。公司目前拥有四座煤矿,经核准产能630万吨/年,焦炭生产能力1,095万吨/ 年,在产产能895万吨/年,公司生产的焦炭品质稳定优良,主要为标准一级焦炭。公司焦炭销售的主要客户为华北、华 东和华中等地区的大型钢铁企业。报告期公司全焦产量296.85万吨,比上年增加17.93%;精煤产量136.11万吨,其中 汾西太岳28.58万吨、东于煤业68.18万吨、锦富煤业39.35万吨。公司所生产的煤炭主要作为公司炼焦的原料自用。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同时,公司副产品焦炉煤气中富含氢气55%左右,是目前低成本大规模制氢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提升产品附加值,在稳健发展传统能源的同时,公司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抓住国家发展氢能源产业的战略机遇期,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在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进行投资布局及构建氢能的“制储运加用”一体化创新生态产业链闭环,秉承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致力于发展成为综合能源供给商。 (二)氢能业务 报告期内,氢能正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氢能的能源属性得到进一步明确。氢及其衍生物是实现重点行业脱碳、大规模长期清洁能源储存和运输的关键解决方案。氢能不仅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也是评估其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报告期内,国内氢能产业政策支持体系日趋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聚焦“双碳”目标下能源革命和产业变革需求,谋划布局氢能、储能等未来能源和未来制造产业发展,构建氢能制、储、输、用等全产业链技术装备体系,提高氢能技术经济性和产业链完备性。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氢能作为未来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打造“采集-存储-运输-应用”全链条的未来能源装备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氢能制取及利用技术”列入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和《国家工业节能降碳技术应用指南与案例(2024年版)》。在地方层面,山东、四川等地相继出台“氢能车辆免收高速通行费”支持政策,氢能燃料电池汽车跨区域示范应用进入新阶段,氢能产业商业化进程进一步加速。 市场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4年上半年,全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产销数据分别为2,773辆和2,644辆,同比分别增长11.1%和9.7%,增长速度在全球主要氢燃料电池汽车市场居首位,销量规模全球第一。报告期内,美锦能源旗下青岛美锦生产的燃料电池汽车各类车型累计上险量457辆,飞驰科技累计上险量195辆,合计推广氢车652辆,位居行业首位。 报告期内,公司氢能板块各项业务稳定推进。园区运营方